年初以来累计罚没超1.4亿元
近日,中国银行再收罚单,11月以来,中国银行已收到五张罚单,累计罚没超140万元。
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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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11月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目收汇业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晋中市分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20.02万元。同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因“业务管理不到位、业绩指标不合规”,被阿克苏金融监管分局罚款60万元。其相关负责人张宏星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11月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浔区支行则因“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分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56.01万元。
11月5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则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5.36万元。
面包财经根据监管部门通报统计,今年以来中国银行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累计罚没超1.4亿元,其中百万及百万以上的大额罚单共计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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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相关公司治理、贷款、同业、票据、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管理不审慎”,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9790万元。其相关责任人员陈梓、刘伶俐、张惠娟、何春耕、余荣刚警告并罚款合计30万元。
2025年1月2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由于“未按公示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未与小微企业分担应共同承担的保险费用、贷款管理不审慎、信用卡透支资金用途管控不力等”,被云南金融监管局罚款355万元。时任中国银行楚雄州分行营业部主任肖光武和马庆华,均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被处以警告。
2025年1月22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规办理售汇业务;违规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4项违法事实,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30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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