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捷食安事件”处理结果再次公布,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可以说是大快人心。
在通报里,将因为“虾仁炒蛋”引起的视频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公开了相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在这里面,有一个点特别令人心惊。那就是绿捷在事发时服务了全市211家校园餐(含分校),不过,在后述表述中,明确记载了,他们有86个项目是非法中标的。
当然,从违法中标的行为中,有围标、虚构主体投标等各类“司空见惯”的“投标违法”行为,看了令人心惊,但也没引起太多的注意,是因为这些事情,在当下的投标行为中“比较常见”,尤其是在校园餐这类服务项目的投标中。
可能很多人都看到新闻,近一段时间来,各地都严查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比如有些地方“倒查13年”,如果真的都倒查,那大概率会倒下一大片。
而校园本身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小领域,而校园餐尤其特殊,想参与校园餐的供应,没两把刷子(关系)是根本连边都摸不到的。
而绿捷之所以能“垄断”上海校园餐,这背后没有点能量,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单从“违法投标”这个事情来说,一个投标主体,能操作各种投标过程,并最终中标,这“功劳”显然不可能只是投标主体,真正的“功臣”,必须是业主单位。
假设,绿捷公司想投某学校的校园餐,他看到了公开招标,他去投标,若没有相应的关系,或者不认识学校的相关负责人,他根本不可能有“违法投标”的机会,一是没有操作空间;二是一旦“违法”,就必定会被废标,不可能中得了。
可他们能“违法”86次中标,这背后,根本的作用,在于业主单位,有人配合他们。参与或者了解“招投标”领域的人都知道,要想“在投标领域违法”,并确保中标,前提是业主单位“内定”,那谁有权力内定呢?
如果只是偶尔一次,可以理解成有单点关系,谁还没几个亲戚朋友嘛,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86次“违法投标”,在所有项目中占比超过40%(实际可能比这高),这意味着,他们得搞定86次“内定”,86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一般人显然难以做到。
要说没有一把伞,一般人估计还真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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