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
信访制度是公民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但部分信访申诉人因诉求未获满足,采取过激行为维权,却不知已触碰刑事法律红线。
实践中,信访申诉人的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最高院在《何厚发寻衅滋事罪》中明确: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到非访区走访,并在门前哄闹,在非信访场所提出信访事项的方式,不属于依法维权,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最高院认为,
你因对自己及家人的拆迁安置等问题不满,于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间先后13次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地区、3次到北京市朝阳区联合国开发署门前走访,并曾与多人一起在联合国开发署门前哄闹,你在非信访场所提出信访事项的方式,不属于依法维权,已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原审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并无不当。
本案系因你不满拆迁安置等事由引发,由你居住地的平潭县人民法院审判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平潭县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原审对你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于法有据。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需要注意的是,信访申诉中以下5 类典型行为容易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在信访接待场所起哄闹事,扰乱正常秩序
典型案例:李某因拆迁补偿纠纷多次到区信访局上访,因不满处理结果,在信访大厅摔砸座椅、辱骂工作人员,导致信访接待工作中断 3 小时,影响 20 余名群众正常信访。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
(二)多次缠访、闹访,恐吓、威胁信访工作人员或相关责任人
典型案例:张某因劳动争议信访未果,多次在人社局局长家门口蹲守,深夜敲门骚扰,并用短信发送威胁言论,导致局长及其家人无法正常生活。张某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三)聚众信访,煽动、组织他人扰乱社会秩序
最高法相关判例明确:“组织多人缠访闹访,扰乱公共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属于‘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
(四)借信访之名强拿硬要,向相关单位索要 “超额补偿”
典型案例:王某因邻里纠纷信访,明知诉求无合法依据,仍多次到镇政府缠访,以 “不支付 3 万元就去北京上访” 相要挟,镇政府为平息事态被迫支付款项。王某的行为同时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五)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访信息,引发社会秩序混乱
典型案例:赵某因土地纠纷信访未果,在抖音发布视频,编造 “县国土局局长贪污腐败、打压信访人” 的虚假信息,配文辱骂局长,该视频播放量达 10 万 +,引发大量负面评论。赵某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 个月。
周军律师提醒,信访申诉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 “权利不得滥用”。信访申诉人若突破法律边界,实施扰乱社会秩序、恐吓威胁他人、聚众闹事等行为,不仅无法解决诉求,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面临刑事处罚。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点赞关注分享,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