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网络上出现了一批喜欢“诉苦”的信访工作者。他们常常抱怨工作压力大、信访人难缠、基层疲于应付,甚至将信访工作视为一种“包袱”。比如近日有同行转给我一篇文章《信访之殇:基层疲于应付背后是谁之过》,问我有什么看法。
我仔细读了读,这位自称基层公务员写的文章内容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基层信访人员需要经常“蹲点”防止信访人越级上访;二是面对不合理诉求,工作人员反复解释却收效甚微,感到身心俱疲;三是信访工作成了基层的负担,仿佛是一项“拆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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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想说的是:信访工作,不该成为“充满戾气”的工作,更不能沦为“拆台”工程。
国家信访局《信访工作条例辅导读本》中有这样一段话(p184),值得我们深思:“同一事项包含多个诉求的,不能因其中个别诉求无理,就认定整个诉求无理”“需要研判表面无理的诉求背后是否存在合理的救济请求”“重复信访事项,回溯到源头,往往具有合理的成分”。这句话恰恰在提醒我们,在认定一项诉求为“无理”之前,必须谨慎审视其背后的真实动机与合理成分。
实际上,长期从事信访工作的人都清楚,认定一个诉求是否“无理”,绝非简单判断。它往往需要经过信访复核、信访听证、联席会议认证、逐级审批等一系列长时间的程序,是一项复杂且严谨的过程。那么,为什么仍有不少声音抱怨信访工作越来越难做?我想从几个角度谈谈我的观察。
第一,信访法治化对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过去,无论是拆迁征地、劳资纠纷,还是物业管理、消费维权,大多数信访事项都沿用“15日内受理、60日内办结”的模式,统一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这种“大包大揽”的方式看似高效,实则模糊了信访与行政履职的界限,导致一些本应通过行政诉讼、劳动仲裁等法定渠道解决的问题,被挤压到信访渠道中。
我曾遇到多起租房等民事纠纷提出的信访复查申请,民事合同争议本应当导入调解或诉讼程序,错误导入复查程序后会出现没有职能单位接手复查的窘境。如今,随着信访法治化进程推进,我们强调“依法分类处理”,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准确区分“信访事项”与“依法履职事项”。然而,现实中仍有一些职能部门未能厘清二者边界,以信访回复代替履职答复,这不仅容易引发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误解,也增加了信访渠道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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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访诉求日益多样化、复杂化。
过去,信访事项以拆迁补偿纠纷为主,政策边界清晰,工作人员只需依据补偿政策进行解释,孰对孰错一目了然。而如今,随着社会矛盾形态的变化,信访诉求愈发多元。即便是拆迁问题,也常夹杂着复杂的家庭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稍不注意处理错了就呈现出“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态势。
更棘手的是,正如那位基层公务员所说,一些信访人即便多次听取政策解释,仍会每日到接待场所“打卡”,形成重复信访。此时,如果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待中出现细微差错,就可能被对方抓住“把柄”,将矛盾焦点从“诉求是否合理”转向“工作人员态度问题”,进而引发一连串投诉。这对基层接访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心理承受力,构成了巨大考验。
第三,信访人越来越“懂法”,但“懂”的方式各不相同。
这里的“懂法”有两层含义。一部分信访人确实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研究,能够精准指出程序或实体方面的问题;但也有一部分人,沉浸于自我构建的“法律世界”,习惯于将某些法条生硬套用于自身情况,且不容他人辩驳。
我曾接待过一位信访人,每次来访都会翻开法律书籍,指着条文中的“等”字,要求我逐一解释其涵盖范围。若回答未符合他的心理预期,便会遭到言语攻击。这种情形下,沟通已不再是解决问题,而是演变为一种情绪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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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信访工作之所以被认为“越来越难”,一方面源于法治化进程中对工作规范、专业能力的要求提升,另一方面也源于信访诉求本身的多样化与复杂化。然而,我们不能因此将信访工作简单定义为“拆台工作”。
回想我初次参与接访,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同事共同处理一起楼盘“虚假宣传”投诉。那位同事在接待过程中遭受长时间辱骂,最终哭着离开。那一刻,我认为接访是信访工作中最难的一环。
后来,当我负责信访复查业务时,又发现复查工作同样不易。它要求我们厘清事项的来龙去脉,反复核对法律依据的准确性,与申请人核实事实细节,并严格遵循复查意见的作出与送达程序。那时,我觉得复查才是最难的工作。
再后来,当我参与配合巡察巡视工作时,又面临台账整理、案件协查、数据统计、汇报撰写、档案装订等一系列任务。我再次感叹:巡察巡视工作,或许才是信访系统中最具挑战的一环。
由此可见,信访工作中并没有所谓的“轻松岗位”。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沟通能力与心理素质。如果我们仅以“累”和“难”作为叙事基调,甚至将信访工作标签为“包袱”,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反而可能激化对立情绪,使本应成为“连心桥”的信访渠道,沦为“戾气场”。
我们要做的,是回归信访制度的初衷——既不是无原则地“和稀泥”,也不是机械地“依法拒人”,而是要在法治框架内,充分倾听、审慎甄别、依法处理、温情沟通。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事心双解”,让信访工作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平台,而非情绪宣泄的“拆台工程”。
标注:以上纯粹是本人个人经历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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