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一个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
跌倒两次
可偏偏有人
一而再再而三
五次无证驾驶
不断以身试法
挑战法律底线

案件详情
11月5日上午10时许,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西山路粤桂花城路口开展冬季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随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例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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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这名姓朱的女子,竟是交警部门的 “老熟人”,此前已分别在2022年4月、2022年8月、2023年7月、2024年4月,先后四次因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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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且已被查处四次,朱某却仍不思悔改,无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再次无证驾车上路。面对这样屡教不改的违法者,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后果。最终,朱某因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690元的处罚,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
“生命无价,守法出行”。无证驾驶人员未经系统培训与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文:桂平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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