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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封面新闻的报道,青岛小康(化名)站出来举报自己的高中班主任时,已是毕业五年、工作两年。他手里握着37页的PPT、数份诊断记录、以及5名昔日同学的实名证言。
他说自己患上严重的抑郁与焦虑,医生认定高中经历是诱因之一。
当事的东老师是青岛58中学生处副主任、语文教师,山东省高中语文学科兼职教研员,曾获多项教学荣誉,并培养出全员过特殊控制线的卓越班级。
这名老师的回复是:绝对没有过那样的行为,都从学校毕业这么久以后怎么又回来找麻烦了?继续纠缠的话我也要起诉。
但小康强调,抑郁症发生的原因,并不是最关键的问题。
真正的关键是:当年这位老师,到底有没有辱骂、推搡、捶打、扇学生耳光?
小康的语气里,有一种从多年压抑里破土而出的坚定。与之相对应的,是涉事老师的完全否认,学校“未查到有效证据”的反馈,乃至教育局“还在调查复核”的中性回应。
这三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导致了舆论的混乱,观看者们也很茫然,但我们必须指出一个需要被看见的核心:这不是一场关于情绪的争论,而是一场关于事实的争议。
小康的说法,是非常理性务实的。
公众情绪往往习惯于迅速锁定“因果链”。一个年轻人患抑郁,他指控当年的老师——似乎立即就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解释系统。
但精神心理健康,从来不是线性归因。
基因、家庭教育、个性、生活压力、内在脆弱性、社会事件,每一个因素都可能构成积累性的影响。把抑郁症归咎于某一位老师,确实不严谨,也有失公允。
然而,正因为因果链复杂,因此我们更应该把目光从“小康为什么生病”移开,转向更基础的法律问题:
他当年的遭遇是否存在人格侮辱与身体侵害?
所以,这件事的重心不在“抑郁症是否与老师有关”,而在“老师是否做过学生们所说的那些事”。这是法律意义上的事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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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老师如今在学校担任学生处副主任,多次获得教学荣誉,甚至还曾经登上电视节目,讲述如何关怀学生的情绪。在镜头里,他温和而专业,但在小康与几名学生的叙述中,他经常对学生做这些事:揪住衣领、捶打胸口、推搡、公开羞辱、扇耳光。
这其中最让小康受伤的是公开言语羞辱——尽管没有脏话。
这里要提醒一点:这种越界不是教育方式,而是违法行为。
“性格直率”、“情绪急切”、“管得严”——这类修饰性说辞经常被学校和教育部门用来解释教师的风格问题,但距离人格侮辱与身体冲突的界线,差别还是相当之大的。
严格要求学生不应成为羞辱、PUA学生的遮羞布,所谓的“班级管理需要”,也不应成为推搡学生的理由。
任何带有侮辱、贬损、肢体冲撞的行为,都不是什么“严厉”,而是违反师德、违反法律,需要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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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给出的调查结论,是“未查到有效证据”。在许多类似事件中我们都反复看到这种表述。
但证人可能有顾虑,不愿得罪老师,学校本身对调查结果有声誉考量,而且涉事教师是内部“优秀员工”。
这一切,都导致不可能得出公正结论。
这种调查,更无法替代司法程序。
特别是在事件已过去数年的情况下,越是跨度时间长的事件,越需要司法介入,而不是越不该查。
真相,不会因为时间变久而失去意义。别说几年,即便过去了二三十年,也需要追溯。
为什么这件事必须进入司法程序?因为只有司法才能回答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到底有没有体罚、辱骂和人格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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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法律问题,而不是教育管理问题,更不是校园内部治理问题。学校可以给出行政判断,教育局可以提出监管意见,但事实本身只有司法能查明。
司法是专业的,它能够做到一般调查无法做到的事,比如寻找证人。
当年的同班学生、当时在走廊的学生、被小康目睹被掌掴的那位学生,都有可能成为关键证据。只有司法才有能力进行系统、规范、有法律效力的证人调查,并且进行证人保护。
司法还能科学处理证据链。
三十多页的PPT、公开留言、当年的同学评论,这些内容哪些是主观叙述,哪些有人证,哪些属于事实陈述?司法可以形成证据判断,而不是停留在“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之间的灰色地带。
如果老师确实越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如果学生举报失实,也必须承担名誉侵权责任。只有司法才能给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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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校园里的暴力教育方式频频受到争议,一些教师确实感到压力巨大,他们一方面要严格管理,一方面又必须避免任何情绪失控。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跨越师德和法律边界的理由。
与此同时,现代学生的自我意识也已经觉醒,比过去任何时期都更强烈。其实青少年并非经不起批评,只是他们对“被尊重”有更高的期望。
教育系统需要适应这种变化,而不是固守旧有的师生权力结构,将老师看作绝对的权威。
在紧张的师生关系中,最脆弱的往往是那些没有反抗能力、成绩并不拔尖、性格又敏感的孩子。他们更容易成为“严格管理”中的牺牲品。
小康告诉记者,促使他将自身经历公开的原因,是看到东老师今年参加《你的情绪密码》电视节目,教导学生如何调节情绪、宣传如何关怀学生心理,“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去举报他。”
法律的意义,本来就是衡量道德的模糊边界。
严格与暴力,尊重与管理,它们的边界在哪里?谁来界定这条边界是否被越过?
这个问题,最终只能由法律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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