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捅了这么多刀,怎么对方还成了正当防卫?”山西长治,一条狗命引发的人命案13日开庭!
死者妻子说:“我们砸了玻璃,该我赔偿的赔偿,不至于把我老公捅死吧?这就是故意伤害!”这分明就是故意伤害!”死者的律师也义愤填膺地表示:“这绝对不是正当防卫,对方完全是在引导舆论扭曲事实!”
![]()
据媒体报道,11月13日,备受争议的山西长治“狗咬人引发的血案”一审在山西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申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潮新闻记者从双方代理律师处获悉,庭审进行6个多小时,未当庭宣判,择日宣判。
此次庭审,控辩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就是被告人申某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检方认为,申某的行为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况。
原告死者律师详细陈述道:“被告人申某是个杀猪匠,以前当过屠夫,手里拿着剔骨刀。他们一家简直就是在胡编乱造,说什么我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对他们进行围殴,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我们当时确实去了9个人,但真正进到他们家里的只有3个人。而且我们这3个人里,全程就只有一个人手里拿了个铁锹。我们就是砸了几块玻璃出出气,根本没和他们发生肢体冲突,只是嘴上理论了几句,说他们把狗弄死了让他们给个说法。结果他们一家从家里冲出来,分别拿着擀面杖、拖布杆,被告人手里就握着那把剔骨刀。
后来被告人和死者女儿吵了起来,死者看到女儿受委屈,冲进去想帮女儿,赤手空拳地挥了被告人一拳。谁能想到,被告人二话不说,拿起刀就把我们死者的妹夫捅成了重伤。紧接着,又对着死者腋下、左胸、右腹、后背连捅了9刀……死者从进去到倒下,不过十秒!
![]()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按我的观点,九个人乱闯民宅行凶,就是九个都死了也是正当防卫。住宅遭非法入侵行凶,主人应该具有无限防卫权。只有严厉的法律才是尊重生命权,每个人行动前才会考虑后果。这才是正当防卫,这个案子除了死者,还应该追究8个活人的刑事责任。
有网友分析,这妥妥的是正当防卫呀!1、你的狗先咬了人。2、为了狗畜牲你拒绝派出所调解。3、大晚上你纠集9人团伙,砸门破锁,持械上门。4、你闯进别人屋里上去威胁,叫嚣要弄死人家。所以,人家完全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你的一切都是自找的,活该!
![]()
- 值得关注的是,申某在庭上为自己辩解称,当时事发环境又混乱又黑暗,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摸到的是一把刀,只是胡乱挥刺才造成了伤亡,“听到有人出血倒地,我才看到自己手里有一把刀”。
被告辩护律师李圣则以正当防卫为申某进行无罪辩护。然而,对于这种正当防卫的辩词,被害人郭某的妻子赵女士坚决不认可。
![]()
她觉得,自己一群人不过就是砸破了对方家里的玻璃,丈夫也只是前去理论几句,结果却被捅了这么多刀,生命都没了,对方怎么还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呢?
而被告人女儿说,当时他们是破坏门进去的,而且砸了玻璃嘴上还叫嚣着“你们家的人命没我狗命值钱”,“今天要把你们弄死”这些话,我爸的头被打了,受伤了。
![]()
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重点,尸检报告显示,死者郭某刚身中九刀,但没有一刀是主动攻击形成的致命伤。
最严重的一处伤口是位于腿部的动脉处,法医判断为是两人在肢体纠缠中“随意划伤”所导致的,其余伤口则全部为抵抗和防御性的伤痕。这一结论直接还原了冲突现场——申某良当时被多人围殴,持刀行为完全处于慌乱下的自卫状态,并无明确伤人意图。
总之,法律的天平容不得一丝偏袒,正当防卫的认定必须慎之又慎。在这起案件中,死者一方虽有砸玻璃等不当行为,但并未构成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
而申某手持剔骨刀,死者只是赤手空拳挥了他一拳,就连续捅刺多刀致人死亡,这种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如果这样的行为都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那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何在?社会秩序又该如何维护?”
![]()
- 这起悲剧的发生,不管最终法院如何裁决,核心问题还是死者方过于强势了。
死者这边一共有9个人,那么多人聚集去人家家里想干嘛?就算进去三个人,手里拿着一把铁楸,外面还有6个人在观察里面情况么,你们这叫私闯人家住宅,又是带头闹事。这明显给对方家庭造成极大的恐惧感和压迫感,更何况也是手持凶器。
结果被人家给捅死了,又想着法律告人家赔偿坐牢,那换做人家被你们给围殴打死了,你们又怎么说?而且申某家人还报案了 5 次,说明人家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的意图!但你们去人家讨说法,为什么过去就是砸门锁,砸碎玻璃?讲理为什么要带铁楸?去的目的就是私闯民宅,进行打砸!!
其实此事主要责任属于郭某的妻子赵女士,从事件发生她不是劝阻家人妥善处理,而是找人闹事,私闯民宅不是砸玻璃赔偿就完事了,这就是小不忍酿大祸,赔了丈夫又触犯法律。这个教训太深刻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