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饮食谱系里,从山林野味到田间虫豸,不少看似“特殊”的食材都曾登上餐桌,就连田鼠这种让人认为很脏的小动物,在部分地区也被视作风味食材,比如广西一直有吃田鼠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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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之形成反差的是,猫作为常见的家养动物,却极少出现在中国人的餐盘里。有人疑惑,古人连田鼠都敢吃,为何偏偏对猫肉“不感冒”?这猫肉到底能不能吃呢?
其实,这一现象并非偶然,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早已道出了关键缘由。
从食材本身的口感来看,猫肉确实难以满足中国人对“美味”的追求,这也是最直接的原因。
正如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所记载,猫肉“味甘、性温,无毒”,明确了其可食用的属性,但紧接着一句“猫肉不佳,亦不入食品,故用之者稀”,点出了核心问题——口感太差,所以很少人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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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猪肉的鲜嫩、鸡肉的爽滑,猫作为肉食动物,肌肉纤维粗硬,烹饪后口感发柴发腥,即便用红烧、炖煮等重口味做法,也难以掩盖其本身的异味。
反观田鼠,虽外形不起眼,但肉质细腻紧实,且经过处理后腥味较轻,搭配姜、蒜、辣椒等调料烹饪,能形成独特风味,特别是烤着吃的,色香味俱全,也是难得的美食,这也是部分地区食用田鼠的重要原因。
另外,从文化寓意与情感联结来看,猫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早已超越“动物”的属性,成为具有特殊意义的存在,这让人们难以将其与“食材”划等号。
在传统文化里,猫与人类的关系紧密且特殊:古代农耕社会中,猫能捕捉老鼠、保护粮食,是农户眼中的“护粮功臣”,人们对其更多是感激与善待,而非将其作为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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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代,猫更是成为无数家庭的“宠物伴侣”,承载着人们的情感寄托,成为家庭的一份子。
这种从“实用伙伴”到“情感家人”的转变,让猫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愈发温暖,自然没人愿意将其端上餐桌。
而田鼠则截然相反,它以农作物为食,是农户眼中的“害兽”,不仅糟蹋粮食,还可能传播疾病,人们食用田鼠,既减少了灾害,也算是“变害为利”,不存在情感上的心理障碍。
最后,从实用价值的权衡来看,养猫的核心意义在于“利用”而非“食用”,食用猫肉的性价比极低,这也让人们放弃了将其作为食材的想法。
在漫长的农耕时代,资源相对匮乏,人们饲养动物往往会优先考虑其实用价值:养猪是为了获取肉食,养鸡是为了产蛋,而养猫则是为了捕鼠护粮。
一只猫能在数年时间里持续保护粮食安全,其带来的价值远高于一顿肉的收益;若将猫宰杀食用,不仅会失去捕鼠帮手,还需重新饲养新猫,反而得不偿失。
此外,猫的体型较小,一只成年猫能获取的肉量有限,相较于猪、牛、羊等大型家畜,或是能批量饲养的家禽,食用猫肉的“产出比”过低,自然难以成为主流食材。
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饮食观念愈发理性,对动物的保护意识也不断提升,食用猫肉的情况更是愈发罕见。
自古以来,中国人对猫肉的“敬而远之”,从来不是“不敢吃”,而是“不愿吃”——既因口感不佳难以成为美味,也因文化情感难以突破心理防线,更因实用价值让其无需成为食材。
这份对猫的“特殊对待”,藏着中国人对饮食的取舍,也藏着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相处的智慧。
在我的家乡这边,从来没人吃猫,也没听说谁吃猫肉!大家养猫都是当宠物,何况猫长得这么可爱,怎么会忍心吃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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