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水潺潺滋养一方百姓,检察力量守护基层安宁。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立足辖区实际,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以案件善办、矛盾善调,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案件善办促和解
一场因误会引发的意外伤害,曾让案件当事人僵持不下。漳平市检察院创新运用“检察履职+综治调解+N”多元协同共治模式,整合专业力量精准发力,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今年3月,张某妻子与工人因材料堆放问题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陈某上前劝架时,三人一同倒在施工挡墙上。张某见状误以为陈某要殴打妻子,遂上前拉拽陈某,导致陈某站立不稳,从1.8米高的挡墙跌落,构成轻伤一级。今年7月,面对承办检察官的讯问,张某表示“不知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随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询问现场目击证人、当事人,引导公安民警绘制现场站位图等方式展开细致调查,明确张某仅实施单一拉拽动作,该行为主观系过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了解到双方仅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承办检察官联系当地综治中心,启动综治调解程序。在检察官释法说理、专业调解员“面对面调解+背对背沟通”的双重努力下,今年8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赔偿陈某损失9.5万元,陈某对张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不再追究责任。随后,漳平市公安局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矛盾善调解纠纷
作为基层矛盾化解前哨,漳平市检察院始终以“矛盾善调”回应群众涉法涉检诉求,用法治方式寻求矛盾化解最优解。
今年除夕夜,刘某明醉酒后与邻居发生争执,邻居亲友刘某根、刘某荣劝架时,拉扯间致刘某明摔倒在地。刘某明起身争执几分钟后,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意见显示,刘某明系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猝死,体表只有轻微伤,生前酗酒、争执推搡、情绪激动等是诱因。
为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多次前往案发地点了解案件情况,并于5月31日再次前往刘某明家中,结合视频、证人证言及鉴定意见,向刘某明家属详细释法。
经过多轮法理剖析与情感疏导,刘某明家属逐渐解开心中疙瘩,并在收到刘某根、刘某荣的真诚道歉和赔偿后表示谅解。
6月25日,漳平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村干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侦查人员共同参与。经充分讨论,各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双方达成和解。
下一步,漳平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带案下访、检察听证等制度,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等法律手段,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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