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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陇科学(002584)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与82名投资者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公司及原告投资者林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正式生效,公司需向82名投资者支付共计757.01万元赔偿款(不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根据公告内容,在一审判决作出后,西陇科学提出了上诉。在本案二审审理期间,公司经与广东省高院沟通,秉持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积极采取多种有效的诉讼解决方案,并撤回了上诉申请。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作出的最终裁定,准许公司及原告投资者林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一审判决,西陇科学需向82名投资者赔付共计757.01万元。公司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针对相关诉讼计提了1311.31万元的预计负债。公告指出,该金额足以覆盖本案及其他相关未决诉讼可能带来的损失,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次诉讼源于西陇科学此前的信披违法违规事项。2023年7月,公司因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受损投资者因此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根据法院判决,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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