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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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3日讯 (记者 郝佳丽)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服务北疆文化建设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为: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赵北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窑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乾通渠、涌丰渠水利设施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全面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行政公益诉讼案,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金界壕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丰镇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元代集宁路古城遗址、察哈尔民族文化载体行政公益诉讼案,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抚冥镇故城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烈士陵园行政公益诉讼案,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保护卓资山镇车站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据悉,该批典型案例是经各盟市检察院推荐报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严格筛选,最终从报送的45件案例中评选而出的。案例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长城保护、非遗保护等文化标识,生动体现了全区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弘扬北疆文化的检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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