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13日,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32,简称“德尔玛”)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部分交易事项制度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两项核心议案,总表决同意率均超99%,但中小股东投票呈现显著分歧,反对票比例最高达53.21%。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3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铁强主持。会议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及现场会议同步进行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7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98,837,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959%。其中,现场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196,667,100股(占比42.8233%);网络投票股东151人,代表股份2,170,378股(占比0.4726%)。中小投资者参与人数为153人,代表股份2,172,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30%。
议案表决结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住所变更,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总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197,816,078股,占比99.4863%;反对997,500股,占比0.5017%;弃权23,900股,占比0.0120%。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股份1,151,078股(占比52.9846%),反对997,500股(占比45.9153%),弃权23,900股(占比1.1001%),最终以微弱优势通过。
《关于修订部分交易事项制度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交易事项及治理制度优化,总表决同意股份197,578,778股(占比99.3670%),反对1,156,000股(占比0.5814%),弃权102,700股(占比0.0517%)。
中小股东表决分歧更为明显,同意股份913,778股(占比42.0616%),反对1,156,000股(占比53.2111%),弃权102,700股(占比4.7273%),但因总表决同意率达标仍获通过。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坚鑫、李丹虹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备查文件提交深交所。德尔玛表示,后续将根据议案内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制度修订工作,具体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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