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110!”
遇到危险时
很多人都会下意识
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110”是
救助和守护群众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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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却有个别人
无故拨打110
恶意占用公共资源进行虚假报警
最后
当然要为自己的任性“买单”
11月11日9时许
珙县公安局巡场派出所
接到群众秦某报警称
“巡场镇塘坝小区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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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
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可到达现场后观察周边情况
并未发现火情
且多次联系报警人秦某
均未联系上
就在这时
同样赶到现场的一名消防员
收到报警人发送的短信称
“没有火灾这回事”
随后
民警前往报警人秦某家中
将秦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
报警人秦某自称在家无聊
便报警谎称有火灾发生
后发现事情闹大了
就给消防员发送了短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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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秦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10报警电话
是守护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
虚构警情不仅浪费有限的警务资源
更可能延误
真正紧急警情的处置时机
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都将受到依法惩处
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正确使用报警资源
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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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珙州卫士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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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宾丨责编:小站长丨编审:殷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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