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借过钱、没签过合同,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被人告了!”——是不是瞬间头皮发麻?不少人遇到这种事,要么急着辩解,要么慌着反诉,其实第一步都做错了。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就说清,收到陌生传票该咋办,3步帮你理清头绪,别稀里糊涂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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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懂法:《民事诉讼法》给你缓冲期,别急着回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被告收到传票后有15天答辩期,足够你查清事实。收到传票先冷静,法院不会凭一张纸就判你输,核心是先搞懂“为啥被告”。
收到陌生传票,先做这3件事
第一步:去法院拿全材料,摸清“案情底”
别只看传票,马上到受理法院调取原告的诉状和证据清单。重点看3点:原告是谁、起诉理由是啥、对方拿了啥“证据”(比如合同、借条)。很多时候是身份信息被盗用,或证据上的签名是伪造的,拿到材料才能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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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核事实,揪出“背锅”原因
对照材料回忆:是不是丢过身份证被人冒用?有没有签过空白合同被人填了内容?曾把营业执照、资质借给别人用?这3种是“莫名被诉”的常见原因,比如有人用你的身份办贷款,逾期后放贷公司就会告你。
第三步:分情况应对,别乱担责任
按原因精准处理才管用: 若身份被盗用:立刻报警留记录,同时向法院提“主体资格异议”,提交报警回执和身份被盗证明,证明官司与你无关;
若代签/借资质:可能要担连带责任,别慌着反诉,先收集“被代签”的笔迹鉴定材料、出借资质时的约定协议,申请法院追加真正的责任人,把责任摘清楚。
关键提醒:别一收到传票就“躲着不接”,法院可缺席判决,反而对你不利;也别乱签“调解协议”,没查清事实前签字,可能认下本不该担的责任。15天答辩期内,先查事实再找证据,这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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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有人因“怕麻烦”没去法院拿材料,结果被认定为“默认欠款”,白白吃了亏。收到陌生传票不可怕,怕的是乱了阵脚。
你身边有人遇到过“莫名被诉”的情况吗?是怎么解决的?评论区聊聊,给更多人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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