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的阿力今年5月刚与阿兰结婚,然而这段婚姻仅维持数月就亮起红灯: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阿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这场“闪婚”后的离婚纠纷,最终将如何收场呢?
01 “闪婚”埋隐患:相识月余即订婚,婚后矛盾频发
阿力的母亲表示,双方属于“闪婚”,了解不深。婚前两人并没有共同生活过,为婚后矛盾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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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阿力希望离婚。由于双方在离婚的事情上未能协商一致,最近,阿力向华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与阿兰离婚,并要求阿兰退还结婚的彩礼——价值五万元左右的五件金饰。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华安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法官向阿力解释到,只有在双方离婚后才会涉及退彩礼的问题。
但阿兰难以接受这一决定,在调解现场落泪。她表示,两人感情很深,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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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调解员同双方深入沟通了解后提出,即使阿兰认为双方仍有感情,但是经历过这场风波,双方的关系已经很难恢复如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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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番思虑之后,阿兰同意与阿力离婚,但不愿意退还彩礼。法官介绍,退彩礼的几种情形,法律上有相应的规定。
华安县人民法院法官 蒋宝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如果说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或有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但时间较短,给付的彩礼数额较高,那我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双方共同孕育的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支付的彩礼会不会给支付彩礼一方造成生活困难等多方面因素,认定退还彩礼的多跟少。
02 双方协议离婚 女方退还部分金饰
经过调解小组的劝说,阿兰同意退还部分彩礼,但阿兰透露,五件金饰中已有两件手链被变卖用于生活开支。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阿兰归还剩余的三件金饰中的两件,自己保留一件较大的金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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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确认离婚。
婚姻非儿戏,需慎重对待。这场短暂的婚姻给双方都带来了深刻教训。我们希望在未来的生活中,双方都能找到真正的幸福,好聚好散,各自开启新的人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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