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针对家庭暴力、离婚藏匿争夺孩子、不支付抚养费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林甸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创新家事纠纷化解方式,努力让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郭某某与张某某(以下均为化名)原系夫妻关系。2023年,两人经诉讼被法院判决离婚。2025年因儿子小张进入青春期后非常叛逆,郭某某独自管教力不从心,遂于5月初请求法官居中沟通其前夫张某某,希望张某某能够抽出时间多陪伴孩子,共同解决孩子的问题。鉴于郭某某的诉求,法官多次通过打电话和面谈的方式,对张某某进行释法明理,阐明作为父母不仅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还要更好地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用正确的方式陪伴孩子度过青春期。在姜文玲法官的调解下,二人达成协议,每星期张某某要陪孩子吃两顿饭、看护一次写作业、接送一次上下学……。不久后,小张的脾气也好了,再也没出现过逃课的情形,重新拾起了对生活的信心,逐渐改掉了不良的行为。
为了能让他们更好地在履行抚养义务的同时,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用正确的方式陪伴孩子度过青春期,林甸县人民法院向郭某某和张某某发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要求父母认真履行对于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导,听取他们的意见,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据了解,林甸县人民法院以法治赋能“她”力量,以司法守护“她”权益,秉持立案、调解、审理、执行“四优先”原则积极搭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年初以来,该院对行动不便的妇女,提供上门立案服务11次;对经济困难的妇女,依规减、免、缓诉讼费12000余元;对涉及女方探视权的案件,优先执行,使法律赋予妇女的权利真正落到实处。累计向当事人签发《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2份、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10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0份,开展家庭矛盾纠纷案后回访1次。同时,与县妇联等多家单位协商制定《林甸县婚姻家庭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近年来,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林甸县人民法院还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系列活动,通过观摩庭审、座谈交流、进校宣讲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帮助妇女儿童树立起维权的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林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