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11日,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厚普股份,证券代码:300471)披露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厚普工程”)因合同纠纷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5670万元赔偿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已获法院立案,但尚未开庭审理。
据了解,此次诉讼源于厚普工程与灵石县通义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灵石通义”)的合同纠纷。2024年6月,灵石通义因合同争议向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一审判决结果,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2024)晋0729民初95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包括:解除双方签订的《液化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包合同书》及两份补充协议;厚普工程需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拆除案涉项目土地上全部建筑物及设施并恢复原状,逾期未履行则负担拆除费用;厚普工程需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灵石通义支付各项损失5670.22万元及利息(以5670.22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53.30万元,由厚普工程负担33.03万元。
因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厚普工程已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灵石通义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由灵石通义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公告称,厚普工程近日已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立案通知及庭询通知,目前案件处于二审已立案尚未开庭阶段。
关于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公告表示,公司已基于谨慎性原则于一审判决后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将以最终判决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同时,根据公司收购厚普工程时签订的《股转及增资协议》约定,厚普工程移交控制权前的项目在移交后引发的纠纷、诉讼等法律责任,导致公司或厚普工程发生的损失,由原股东杨毅、王俊昌、王频、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将适时向上述主体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以维护权益。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诉讼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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