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崇义100越野赛商贸文旅体融合促消费活动商家的公告
深入推动我县商贸文旅体融合发展,提振商贸消费,结合“2025崇义100越野赛”活动举办契机,由县商务局牵头,联合县文广旅体局、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部门,开展商贸文旅体融合促消费活动,面向全县公开征集活动商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商户要求
1.在崇义县内注册登记的餐饮类、住宿类、特产类、各景区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失信行为;
3.销售、服务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4.支持并遵守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5.具备和线上发券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二、商户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商家需于11月11日至11月13日向县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5年崇义100越野赛商贸文旅体融合促消费活动商家报名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水印的门头和经营场所照片。(含招牌、应与企业对外经营名称相符)
以上材料发送电子版至县商务局邮箱:gzcyswj@163.com
三、消费券
1.额度:40万元(通用消费券20万元,脐橙消费券5万元,运动员专用消费券15万);
2.领取方式:通用消费券及脐橙消费券分两批发放,每次发放12.5万元,市民游客可通过赣州银行“赣乐购”微信小程序领取;运动员消费券由参赛运动员登录“赣乐购”微信小程序,核对身份信息后领取。
3.发放时间:第一批2025年11月13日晚上20:00;第二批2025年11月15日晚上20:00。(运动员消费券于11月14日报到后开始领取)
4.使用规则:活动期间,每人可一次性领取50元通用消费券2张或脐橙消费1张,每人限领一次,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为72小时。领券成功的市民游客凭券到指定商户处消费,商户类型包括活动现场商家及县内各景区、酒店、餐饮企业。消费每满100元立减50元,可叠加使用,最高可享受满200元立减100元优惠。
5.核销对账: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赣州银行“赣乐购”后台下载的消费券活动交易明细提交给县商务局核对,核对无误后,清算入账至参加活动的商户账户,完成对账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严禁商家和消费者倒卖电子消费券行为,消费者使用电子消费券时必须购物,不可兑换现金,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使用。严禁商家出现恶意刷券套现行为,不得将电子消费券变成商家购物券、会员卡充值。未按规定执行的商家,一经核实,将取消该商家参与商贸促消费活动资格,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倒卖电子消费券、不按规定核销的商家,欢迎广大市民游客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97-3813655 邮箱:gzcyswj@163.com。
附件:2025年崇义100越野赛商贸文旅体融合促消费活动商家报名登记表
崇义县商务局
2025年11月11日
来源:崇义县商务局
编辑:张文慧
审核:杨晓斌
审签:章丽娟
总监制:李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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