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大促季
有些人企图利用
电商平台“仅退款”规则进行“零元购”
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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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小涛曾经是一名海岛快递员。年初,他因与某某快递的前任老板产生矛盾,心生不满,竟动起了“借规则行骗”的歪念。他利用对本地快递业务的熟悉,在淘宝、拼多多等平台刻意选择由某某快递承运的商品,并填写部分虚假收货信息和联系方式。收到商品后,他利用村社小店等免费快递放置点未安装监控等漏洞,偷偷取得快递后谎称未收货,向商家申请“仅退款”,企图既让快递公司承担赔偿,又免费获得商品,实现所谓的网络“零元购”。小涛内心窃喜,自以为得逞,小涛以此手法累计作案15次,非法获取衣物、鞋类、汽车内饰等物品,总价值达人民币15000余元。商家退款后,转而向承运的某某快递索赔,最终导致快递公司承担了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经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小涛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未收到货物的事实,使商家陷入错误认识并同意退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普陀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小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案件审查期间,小涛已对受损快递员进行了赔偿。
检察官提醒
本是心有怨气,却未选择合法途径化解,反而因一时贪念步入歧途,最终落得“人财两失”。各位广大消费者,“仅退款”机制是电商平台为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所设立,任何企图利用规则漏洞非法牟利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原则,更将面临法律的严肃追究。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应秉持诚实信用,理性维权,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普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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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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