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人受到最大的委屈,就是被他人误会,明明自己只是犯了一丁点错误,却被放大到无数倍;
成年人都有尊严,容不得个人声誉受损,因为,清白之身一旦有了污点,就再难脱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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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江苏苏州“3岁孩童拿2块泡泡糖”引发家长与店员冲突一时,再次冲上了热搜,引发舆论;
据悉,事情发生在数天前,一位3岁孩童,独自一人进入“好某来”零食店,在店员没有注意的情况下,顺手拿走了2块泡泡糖;
孩子的母亲,在店外看到孩子,吃着泡泡糖,就询问来源,才获知儿子“犯了错误”。
当即,3岁孩童的母亲,就带着孩子返回店里,
与店员沟通,自己孩子拿走了为付钱的泡泡糖,
愿意按照“偷一罚十”的方式,进行赔偿,
最后,赔了60元,顺带教育了孩子,拿走为付钱的物品行为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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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做错了事情,家长教育,还进行了偷一罚十的处罚,作为店员,应该去点赞这位家长;
怎料,家长给孩子上完课后,店员却给家长也上了一课。
店员拿到60元钱以后,就冲着家长抱怨,说自己店内一个月被偷走的零食,有几千元,
前脚孩子不懂事,才“偷拿”了2块泡泡糖,现在店员当面抱怨此事,不就是暗地里,说她家的孩子,可能偷得不止“这一次”:
争吵中,店员一句:你们家孩子“天天”来,拿的东西,分给其他小孩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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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几千元损失,有没有提及具体数字,如6000元,因为没有原视频,无法证实,
不过,店员一句“天天”来,再加上店员强调店内损失几千元,两件事接在一起,
无形之中,3岁孩童就被扣上了“惯犯”的帽子。
家长一听,不乐意了,当即要求看监控,只要发现自家孩子偷盗,“天天零元购”,便愿意赔偿10倍、100倍的损失。
结果,店员拿不出证据,表示监控坏了。
双方的争吵中,店员还趾高气昂对着家长说道:
“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就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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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都会犯错,犯错是不懂事所致,
只要后期接受良好的教育,就会懂事,哪些是错误,不能触犯,就会慢慢记住,不会再犯。
店员作为一名成年人,一点做大人的格局都没有,占了一点理,便肆无忌惮的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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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在真凭实据的情况下,直接变得不讲道理,在店内,大声说这位家长的3岁小孩,就是偷了东西。
按照正常情况,只要没有付钱,拿走店内的东西,就算是偷窃;
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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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东西的人,要有自主行为能力,一个3岁的孩子,可能还不知道,买东西要付钱,不付钱就是偷窃。
因此,3岁孩童的拿,不能算为“偷”。
店员有告知义务,却没有做到,履行,还给3岁孩子扣了一顶“惯犯”帽子,
这种诬陷,伤害的不仅是家长,更是3岁孩童,幼小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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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块泡泡糖的价值,顶天也就2元钱,家长在明事理的情况下,还在出言刁难;
店内损失几千元,老板克扣你的工资,处于底层人的艰辛,我可能会同情你;
不过,当将这份怨气,撒到一位3岁孩童身上,还扣上了一个这么大的罪名,试问,你的心有多恨,也难怪会引起众人的怒火。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事虽小,恶意为何如此之大。
那么,你们对此事,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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