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患病,却用了十几张医保卡配药!退休工人王某这样做,并非病情突然加重,而是被蝇头小利吸引,想将医保基金套现并赚点好处费,并最终成为职业骗保产业链中的一环。近年来,医疗保障网络持续织密,与此同时,医保基金监管也面临复杂挑战,医保骗保犯罪花样不断翻新:从个别参保人虚构病情、重复报销的“小动作”,到职业骗保产业链,这笔关乎民生福祉的资金屡屡遭受“蛀虫”侵蚀,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 慢病患者违规借卡反复开药
王某患有慢性疾病,需常年用药治疗。2023年夏,王某从医院配药出来后,看到附近有人在收药,每瓶药加价2-5元,这让王某看到了可乘之机。但医保卡个人购药存在明确的用量限制,其开药量需严格遵循病情评估标准,这种制度性约束使得王某的“盈利”空间极为有限。因此,他以自己想多配点药放在身边备用为由,索要了身边多位好友的医保卡,去多个医院多次超量配药。
经查,从2023年至2024年7月,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本人及亲友医保卡至本市多家医院多配本人自用药以外药品,后出售牟利,导致国家医保基金损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但在案件具体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个关键问题需要厘清:王某配的药品品类众多,其中不乏自用药,他的犯罪金额究竟该如何认定呢?
为准确认定国家医保基金损失情况,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医疗保障局,根据“自用药品超量+非自用药品”的基本原则,结合药品在不同等级医院报销的不同比例,反复筛查测算,最终认定王某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10万余元,2025年9月,松江区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收来的药品流向何方?
王某并不是个例。总有一些老年人贪图小利,想通过医保卡多配些药换点“零花钱”。那么,从这些“药农”处收来的药品最终流向了哪里?顺着王某的售药线索,收药的和卖药的悉数落网。他们分别是:
向王某收药的“药贩子”陆某、阮某;
为陆某、阮某销赃的汪某、张某;
从汪某、张某处收药的杨某;
从杨某收药并在自家药店售卖的沈某。
经审查,陆某将所需药品名录告知王某等开药人,伙同爱人阮某将药品出售给有销赃渠道的张某、汪某夫妻二人,收取药品钱5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二人暂住处、车辆上扣押的药品价值共计16万余元。
张某、汪某通过寄递方式,将药品出售给外地的收药上家杨某,收取药品钱款共计19万余元,被扣押的药品价值共计40余万元。
上家杨某最终将药品出售给经营药店的沈某,从杨某处扣押的药品价值共计40余万元。
陆某、阮某、张某、汪某、杨某明知所购药品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而非法收购、销售,其行为均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5年9月29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上述几人提起公诉。经营药店的沈某已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至此,这条由开药人、药贩子、药店老板等串起来的收药闭环终被起底。这起案件形象展示了“职业收药”的运作模式,即药贩子通过指令、授意“参保人”在不同医院使用医保卡多开、虚开药品,低价收购后加价销售给药品回收人,再由药品回收人销售给医药机构、诊所等,形成一条药品倒卖的“黑色产业链”。
编织“救命钱”的防护网
“硕鼠”结队,“粮仓”遭殃。各环节涉及的参保人、收药人、药店均属于共益者,共同致使医保基金遭受损失,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而且这些脱离了正规流通环节和监管环节的“回流药”,有可能不符合储藏要求,导致药品失效、过期,隐患重重、风险巨大。
如何封堵“回流药”黑洞?怎样才能斩断“回流药”黑色产业链?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表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与公安机关、医保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从异常医保数据着手,将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固定开药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寻找医保卡出借人信息,固定关键证人证言,同时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做到应追尽追。针对产业链长,后端庞大的开药群体难以查处的问题,检察机关也将联合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共间维护医疗保障基金正常运行和医疗卫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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