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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8条减负措施,严禁强制要求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等非教育教学任务等规定,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然而在一些地方,教师却经常成为“打杂者”,不仅要被各种没来由的台账或表格“淹没”,还要经常走出校门扮演所谓的“社会角色”。对此,教师既难说“不”,也无法从苛刻考评机制中获益,陷入无尽的窘迫和烦恼之中。
这种状况,令教师无法专注于教学,更因长时间的疲于奔命导致身心健康受损。而若是教师不能保证以最佳状态投入教学中,势必影响到孩子的受教质量。此外,教师承受的过度压力也可能传导、转嫁到学生和家长身上,让他们背上“重担”。近年来,家长“增负”现象便引发舆论关注。
无论从何种角度看,为教师减负,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问题是,近年来,为教师减负的呼声、文件并不少见,但在个别地方,教师负担依然很重。
不可否认,个别政府部门、学校阳奉阴违且未受严厉惩治,是一大原因。
面对重重叠叠的乱象,唯有以完善制度、深化治理的意识和决心,源头性解决教师“增负”问题,方能消除强加给教师的包袱,让其轻装上阵,为培养人才发挥更大能动性。
就此而言,此番教师减负“新8条”的推出,从两大层面做出了机制“补强”。其一,精准治理成为核心目标。教育部多次强调,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频繁进入校园,加重了教师负担,这说明,打着“社会事务进校园”旗号给老师添乱、添堵,是教师负担加重、痛点难消的根源性问题之一。为此,“新8条”聚焦了根源、梳理了过程,提出了严控外部干预、优化内部治理、强化监督问责等三大科学解题之道。其间,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健全教师减负监测核查机制、建立高效“接诉即办”机制等举措可谓有的放矢,针对性、预防性很强;其二,加大惩治力度,增加违规成本。要让任性而为者长记性,最好的办法是让其付出代价。“新8条”提出,对问题频发地区下发督办单、约谈通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这些规定明确了边界,树立了“高压线”,有利于提高震摄性。
说到底,给教师增负既是形式主义问题的体现,也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折射。按照“新8条”要求,将教师减负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工作统筹推进,保持教师减负高压态势,是关键所在。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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