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群人冲进我的菜地,拿着麻袋疯狂采摘,我的心都在滴血。”内蒙古赤峰菜农李先生站在一片狼藉的菜地里,声音沙哑地说道。
就在前几天,他承包的200亩白菜还长势喜人,预计能带来近百万元收入。然而,一条突如其来的“白菜免费”网络视频,让这一切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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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风新闻报道,菜地承包者李先生介绍,事件起源于较早前有网友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了一条“白菜免费”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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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只有附近村民零星前来采摘,李先生见状仅进行了象征性劝说,并未引发严重问题。
但是,随着视频在网络上大量转发,事态在11月6日上午彻底失控。约数百人集中涌入菜地。现场视频显示,其中有人携带麻袋,有人骑着电动车,还有人开着汽车前来,现场秩序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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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和家人全力阻拦,但面对蜂拥而至的人群,根本无法控制局面。
这些白菜是李先生的重要收入来源,此前他已联系好销售渠道,正准备陆续采收上市,没想到哄抢过后,原本能拉几车的白菜现在只装了半车不到。
经过初步估算,被采摘的白菜面积约200亩,按照目前市场行情,每亩损失约5000元,总损失接近100万元。
11月7日下午,李先生向媒体详细讲述了事件的经过,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与损失。11月9日,一名知情人向潇湘晨报记者透露,当地乡政府已介入此事,与李先生展开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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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还提到,这几天有少数采摘者主动联系李先生,想要归还菜钱并道歉,称自己是 “无心之失”。但李先生考虑到联系的人不多,涉及金额也有限,最终没有收取这些钱款。
当地有着邻里间少量采摘农作物的习俗,知情人表示,平时种点东西,邻里邻居摘几颗菜、采点果子很常见,但如此大规模的集体采摘确实少见。
针对此事件,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意味着李先生有权决定白菜的销售方式和价格,任何未经其允许的采摘行为,都侵犯了他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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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确,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被擅自占用的财物,因此,采摘者不能以“不知情”“以为免费”为由免除责任。
而发布有关“白菜免费”不实视频的网友,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媒体机构及网友若未经核查发布该视频,导致虚假信息广泛传播,需要为其不实信息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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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了解官方处理进展,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赤峰市松山区政府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回应称,事件的统一口径由宣传部发布。但记者多次致电松山区委宣传部及当铺地满族乡政府,电话均未接通,官方暂无进一步明确回应。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这起事件是网络不实信息传播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典型案例,既让菜农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也凸显了网络信息传播的责任边界与公民合法财产权的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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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信息发布者还是信息接收者,都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这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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