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听外婆说过一个故事,说村子里有个著名的“败家子”,民国时期把祖传上百亩的田产全败光了。
我还见过这个老人,很和善,偶尔拿我们当地的“粑粑”(一种油炸面食)给我吃。吃得满嘴流油后,我还跟着小伙伴在他家里玩。
怎么看也和败家没关系啊?但现实很无奈,只因这个老人年轻时有个“恶习”:喜欢吃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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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看错,好歹也是个地主,竟因为“吃白面”这种现在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破产!
还听别人讲过类似的故事,说有个老光棍,年轻的时候家里给说了门亲事,让他带着两盒点心与一瓶自酿的酒去上门提亲。
结果路上光棍太馋嘴了,忍不住就着酒把点心吃个精光,婚事告吹!父母离世后也没人管他了,从此孤独一生。
在粗粮为主的年代,精细大米、面粉这种都属于“奢侈品”。连地主都只能偶尔吃一次,更别说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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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地主老照片
著名的《范进中举》里,也有个有意思的细节。
当范进得知自己中举时,他正抱着家中唯一的母鸡在集市上叫卖,而他的母亲已经“饿得两眼都看不见了”!
那只鸡是他们家最后的生产资料,鸡蛋可以换盐,母鸡本身能换几升米。要是范进嘴馋忍不住把鸡炖了,母亲可能就活不到儿子中举的那一天。
现在你可以理解他高兴到发疯的原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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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河南老照片
旧社会物资匮乏,每样东西都有严格的实用价值:鸡蛋要攒着换物品,花生要留着榨油,肥肉要炼成猪油慢慢吃,粪便都是好东西。
哪怕一件破棉衣、一把旧铜壶,关键时刻都能送进当铺换钱保命!
所谓“吃喝”,在过去对普通人来说,那是填饱肚子就行。年长一辈的人应该都知道,如果小时候稍微多盛了点饭、多吃了一点咸菜,甚至要被家长拿藤条抽。
而对有钱人来说,同样如此!清代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就记载了“吃喝嫖赌”这个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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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一位青楼女子在抽大烟
书中描写纨绔子弟纵情声色、挥霍家产的行径。这里的“吃喝”并非一般的填饱肚子,而是指好吃懒做和铺张浪费。
同时也指代“吃大烟”、“酗酒”等恶习,一场风流或者宴席,能花掉普通人几年的收入。
小富之家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只要出了一位败家子,两三代人的努力就会化为乌有。
其实,很多古代我们不理解的“封建习俗”,本质上都是生产力落后而衍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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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照
《大清会典》里记载,康熙年间一升米才卖到7文钱,一斤猪肉30~50文,一斤羊肉73文。
听起来不贵?可算算收入:普通轿夫一个月挣1两银子,按高了算早期能换到差不多1680文铜钱,能买240升米,或者小几十斤肉。
要是天天吃肉喝酒,那点钱根本不够造。穿衣更别说了,一件棉上衣就得1两银子,棉长袍要3两,相当于普通人两三个月的工钱。
所以古人有句老话:“吃饭不让压瓷实,喝汤不让泡饭”,就是怕吃多了浪费。到了乾隆年间,米价涨得更凶,大旱时一升米卖到56文。
七品知县月收入才4.6两,普通百姓更得精打细算。在这种环境下,谁要敢大吃大喝,街坊邻居准在背后指指点点:“瞧这败家子,跟嫖赌的没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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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食客吃烤鸭
现代过日子比古人好得多,普通人每天喝点小酒吃些肉,都很正常吧?但如果天天都胡吃海喝,动不动就帝王蟹、茅子、华子之类,又有多少人能扛得住?
老人们把“吃喝嫖赌”一起相提并论,反对的不是吃喝本身,而是怕后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吃喝可以,但别忘本,而嫖赌千万碰不得!这才是老一辈人真正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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