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教育局、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商务局、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四部门联合发布《汉中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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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实施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九年级只放秋假,不放春假)。春秋假时间安排为春秋假各3天,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相衔接。原则上春假安排在“五一”假期前后,秋假安排在11月中旬,2025年秋假安排在11月17日至19日。
来源:陕西日报、汉台发布
编辑:祺瑞
责编:李 杉
审 核:若文
终审: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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