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乌海市,一辆越野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径直驾车逃逸。

就在民警进一步排查肇事车辆信息时,再次接到报警电话——一名男子称,其妻子武某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后驾车离开,目前已认识到错误,正准备向警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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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法传唤了武某。她称,自己下班驾车回家在路口左转弯时,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看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倒地后一动不动,因为恐慌、不知所措,便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
回到家中,武某向丈夫坦白了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在丈夫的劝说下,她才意识到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决定向警方自首。
经调查认定,武某驾驶机动车行至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武某被依法给予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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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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