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快来点个关注,下次串门不迷路。

这些年,人们对于交通问题吐槽比较多的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汽车乱按喇叭,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二是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随意变道、占用人行道行驶等;
三是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突然横穿马路等。
对于汽车和电动车,这些年管理上还相对严格,既有路口监控抓拍,也有交警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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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行人的管理方面,其实一直还挺宽松的,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问题,交警通常也只是警告了事。
然而,交警部门的宽容,似乎并没有带来积极的效果,反而让一部分行人有了违法的底气。
而最近,来自山西太原的一则新闻,却打破了人们的传统认知。
有山西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自己走路时被交警开了一张5元罚单,理由是“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事后,太原交警回应称,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有人行道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处五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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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网友发布的信息显示,其违法地点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柳巷南路,违法行为为“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罚款金额为5元、记0分。
事实上,这位网友不是第一个因为没走人行道被罚的行人,网络上有不少网友就分享过与他类似被罚的经历。
而且,除了太原之外,在西安、上海、广州、哈尔滨、福州等多地,都出现过同样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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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罚单(视频截图)
说实话,如果不是这张罚单,很多人并不知道,不走人行道,原来也是真的会被罚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也明确指出:
有人行道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行人,均可处五元罚款。
由此可见,5元罚单其实已经算是交警手下留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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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网友们的反馈来看,这类罚单虽然金额看上去不大,但意义却很重要,它完全打破了人们的传统认知,行人不守法“无所谓”的时代要过去了。
对于绝大多数的行人来说,5元的犯错成本其实并不低。
以前,人们很容易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只要不出事就无所谓,即便有被交警抓到,批评两句也没什么关系,很难引起当事人的重视。
但罚钱的意义可不一样,哪怕再少的钱,捡钱可能觉得无所谓,但如果要从自己兜里掏出去,也一定会觉得心疼,这其实才是正常的心理反应。
既然犯错有了成本,行人势必会衡量,守法可能只是耽误了一点时间,违法则是真金白银的损失,怎么做才合适,其实不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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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看到,评论区里有不少网友留言,称太原交警的做法太好了,全国的交警部门都应该跟着好好学学。
确实,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作为道路交能的三方主要参与者,在交通法规面前本就该平等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行人不守法,不能因为两条腿走路就“网开一面”,不但起不到纠正错误的目的,反而会助长行人不遵守交规的“嚣张”气焰。
而且,从安全的角度来说,不严格执法,对于行人和其他交通工具的驾驶员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当然,也不是说在道路交通管理上不能讲“人性化”。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初次犯错的行人,可能处以警告的处罚,但也要记录在案,如果下次再错,那可就不能再手下留情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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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2025-11-07 20:53发布)行人未走人行道吃5元罚单,太原交警:法律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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