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7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表示,我局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交告字〔2025〕27号)中的P(2025)12号地块,因故暂停交易。
据此前公告显示, P(2025)12号地块位于柳江区南一路南面,总出让面积为40329.56㎡,约合60.49亩,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该P(2025)12号地块原定于2025年11月10日正式交易,竞买起始价为3730万元,按最大容积2.5计算,折合楼面地价约370元/㎡。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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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二)本宗地为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思贤村委樟木屯第一村民小组、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思贤村委樟木屯第二村民小组“三产用地”,竞买申请人需提供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函。
(三)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出让条件
(一)地块竞得人需在该地块内无偿提供给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思贤村委樟木屯第一村民小组、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思贤村委樟木屯第二村民小组的安置物业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2960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290平方米,标准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27个。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与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柳江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思贤村委樟木屯第一村民小组、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思贤村委樟木屯第二村民小组,依据公开交易结果签订《回建安置物业协议书》,竞得人提供的商业建筑、住宅建筑、地下停车位等安置物业的建设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需取得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和柳江区拉堡镇思贤村民委员会同意。
(二)该宗地需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用地,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该宗地采用“限地价,竞安置物业”方式公开交易。该宗地起始价和最高限价均为3730万元,安置物业起始面积为:住宅建筑面积2960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290平方米,标准机动车停车位227个。竞买申请人在报出价格时,必须同时竞报无偿移交安置物业面积。
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报无偿移交安置物业面积。竞报安置物业依次顺序为商业、住宅、停车位,每次竞报住宅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须为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报标准机动车停车位须为1个车位的整数倍。
竞报商业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5000平方米,竞报住宅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85800平方米,竞报标准机动车停车位最高不得超过1200个。该宗地不另行设置底价和底数面积,按竞报无偿移交安置物业面积最大者且该面积不低于底数面积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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