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位广州市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帖反映,停放在越秀区的电动车被查扣后,被运到了近百公里外的从化区。13日,“记者帮”记者实地走访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温泉涉案停车场,发现越秀车主“跨区取车”费时费钱、叫苦不迭,这也催生出有偿代拉、组团拼单和二手车回收等一系列火爆“生意”。
奔波百公里花费数百元
13日早上8点半,“记者帮”记者从天河区出发,经四次换乘地铁、打车,辗转约2个半小时,直至上午11时到达了从化温泉镇的停车场。现场看到,停车场入口处为简易的临时板房岗亭,外围由绿色铁皮围栏围挡,张贴着《关于取回被扣留车辆有关事项的告知》,明确取车流程与注意事项。
登记表上显示,当天9时至11时30分,已有超过20名车主前来取车,且无一例外都是从越秀区而来。车主们拎着身份证复印件和《返还物品凭证》,在车场门口来回踱步,满脸疲惫。
车场工作人员直言:“从4月20日起,越秀查扣的电动车全拖到这,我们也很奇怪,也很累”。
林女士(化名)当天正在等待男友取车。她男友是香港籍,电动车在小区内被扣,“无牌,车架号也不知道,加上香港身份,办手续特别麻烦”,两人为此跑了多趟位于荔湾陈岗的越秀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才拿到取车凭证。没想到取车更难:打车来回从化,加上50元罚款,耗费两个多小时、花了200多元。取完车又叫货拉拉拖回越秀,又支付130多元。当天还出现个小插曲,因车场位置较偏,导航不准,货拉拉司机误开到后山,又额外折腾了半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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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车主找人代拉
家住五羊邨附近的李女士(化名)同样疲惫不堪:“我开了一个多小时车来认车,”她一大早赶到荔湾陈岗办手续,因车辆证件不齐,须先到近百公里外的车场确认车辆。“认完车还要回去交罚款,交完罚款又得再跑一趟取车,来来回回要跑三四趟,实在太累了”。
取车被罚成本太高,有车主吃不消,准备“另寻他法”。现场有车主因外地车牌被扣。据他说,以前外地牌不扣车的,顶多罚50块钱,后面规矩变了,“只要抓到就直接拖到从化,根本躲不开”。为何不上广州牌?他说,车是国标末期生产的,因整车超重,不符合广州上牌标准。
三四成车主无奈弃车
与此同时,车场周边有偿代拉人员格外忙碌。一名身穿休闲装的男子在登记处帮忙指引,边跟车主攀谈边吆喝揽客。
记者以车主身份上前咨询。“越秀返程!连人带车150块,如果凑够3辆一起走就400块,”该男子热情介绍,他原先做二手车回收和拖车生意,看准这里的“商机”转行代拉,“如果拉去越秀两处地方,起码三个小时起步,一天最多能接到4-5单”。
他还透露,这个是新建的车场,占地50多亩,里面只用了1/3。采访期间,记者目睹约半小时有两辆满载电动车的大卡车驶离车场,车厢内的电动车密密麻麻堆叠在一起,颇为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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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半小时内,两大卡车装满电动车离场
“这都是超过时间没人认领的,拉去处理掉,”代拉人员说,约有三四成车主会放弃取车,也有不少取完车就地卖掉,“锂电车回收价四五百块,其他一般的就两三百,昨天就有个大叔取完车直接卖给我了。”
当天,多位取车的市民都打算叫货拉拉返程,还主动问记者 “要不要一起拼单,省点钱”。除了现场,社交平台上的拼单取车也同样火热。一条反映“越秀电动车被扣从化”的帖子,下方有超过300条评论,不少是车主留言求组团取车、拼单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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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组团拼车
为何近期越秀老城区车辆,会跨区拖到从化?交警部门是否关注到“跨区取车难”的现状?有无优化方案?记者联系广州交警部门,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延伸阅读
备受关注的“大连男子2859.2克黄金被扣押三十年”一事迎来转机。
4月30日,潘永嘉方收到了来自营口市公安局邮寄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决定书指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符合规定情形。责令盖州市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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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物品清单
辽宁省大连市居民潘永嘉反映,1996年5月他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带走调查,其购买的2859.2克黄金制品(包括18K金项链、金坠等)被扣押,理由是涉嫌走私犯罪。此后潘永嘉的妻子缴纳5万元保证金,潘永嘉被取保候审。
多年来,潘永嘉多次向盖州市公安局询问案件进展及黄金去向,均未获确切回复,也未收到任何案件终结或相关文书。
2026年1月6日,76岁的潘永嘉委托律师向盖州市公安局提出赔偿申请。1月8日,该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认为综合现有证据材料,潘永嘉的申请已超过时效,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潘永嘉不服,于2026年2月向营口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记者了解到,潘永嘉在复议申请中提出三项请求:请求撤销上述盖州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责令该局对其对潘永嘉所涉刑事案件作出终局处理决定;责令盖州市公安局依法受理潘永嘉的国家赔偿申请,并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书中指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依法尚未起算,并未超过请求时效。被扣押的2859.2克黄金及5万元保证金至今未返还,该行为对潘永嘉已构成持续侵权,持续性侵害行为不适用时效抗辩。
潘永嘉的家属表示诉求不变,要求返还黄金制品和5万元保证金,黄金扣押至今产生的利息。此外,潘永嘉被收容11天,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
4月30日,潘永嘉方收到营口市公安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查明:1996年5月6日,盖州市公安局以潘永嘉涉嫌投机倒把为由将其携带的21包特征为黄色18K的金项链、金坠,共2859.2克予以扣押,并对其收容审查。同年5月17日,盖州市公安局解除对潘永嘉的收容审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收取保证金5万元整。依据盖州市公安局向本机关作出的书面答复及提供的相关证据,本案至今诉讼程序尚未终结。
营口市公安局认为,盖州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符合规定情形。根据相关规定,责令盖州市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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