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近日公开表示,若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其现行关税政策超越行政权限,政府将不得不启动备选方案以继续推行其贸易保护主义议程。
此番表态发生在大法官们在举行的听证会上对其单边征收关税的权力提出严重质疑之后。
这些言论发表于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拒绝透露政府是否备有应急方案、仅向记者表示“目前不打算讨论此问题”的次日。
即便最高法院否决了特朗普所主张的广泛关税权力,贸易政策专家指出,总统仍可借助多项历史悠久的贸易法律,继续其对进口商品课税并重塑全球贸易格局的既定方针。
纵使失去依据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所宣称的紧急权力,他依然可以依赖其他几部赋予总统有限关税权力的长期生效法案。
其中一个关键选项是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该条款授权白宫对那些从事“不合理”或“歧视性”贸易行为的国家征收关税。
特朗普还可援引同一法案的第122条,该条款允许总统为应对巨额贸易逆差——这一长期困扰特朗普的经济问题——而征收最高15%的临时关税,有效期可达150天。
尽管此前从未有总统动用过此条款,但它将赋予特朗普绕过国会批准、迅速重启关税政策的能力。
另一项潜在的有力工具是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
专家分析,他极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此类措施的范围。法院历来很少质疑基于此条款的行动,因其通常被视作总统保护国家安全的职权范围。
此外,特朗普及其团队还可能诉诸已有近百年历史的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该条款是infamous《斯穆特-霍利关税法》的一部分。
依据此条,总统可对歧视美国商品的国家征收最高达50%的关税,且无需进行前置调查,也无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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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尚无总统启用过该条款,但据悉特朗普的顾问们已将其视为更广泛关税权力被否决后的可行“B计划”。
法律专家普遍认为,即使最高法院对特朗普当前行使权力的方式施加限制,凭借其推行关税政策的坚定决心以及现有贸易法律工具箱的广度,关税政策仍将以其他形式延续。
在听证会上,特朗普任命的大法官戈萨奇表达了其对权力转移的关切,他指出:“实际上,一旦权力被授予总统,国会便难以收回。这就像一个单向棘轮,逐步而持续地将权力集中到行政部门,同时削弱了民选代表的权力。”
尽管最高法院通常会在2026年6月本届任期结束前作出裁决,但由于此案涉及重大经济影响,已被加速审理,最终判决有可能提前至2025年底出炉。
法院观察人士指出,若大法官们一致认为案件具有紧急性,裁决时间表还可能进一步提前。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特朗普政府现行的关税政策将继续保持有效。
此案不仅关乎关税权力的法律边界,更触及美国三权分立体系下总统与国会权力的动态平衡,其最终裁决将对美国未来的贸易政策走向、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乃至全球经济的稳定性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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