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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边界总算清楚了,苗也能保住,法院考虑得太周到了!”近日,张某拿着判决书,看着自家土地里长势正好的玉米苗,悬了许久的心终于落了地。
这起牵动两家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扶余市人民法院的细致审理下,不仅厘清了土地权属,更守住了田间青苗,化解了邻里矛盾。
事情要从两户村民的地邻之争说起。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的土地相邻,张某发现自家土地的耕种宽度比合同上记载的少了一截,仔细核对后,他认为是邻居李某多占了土地。随后张某找李某多次沟通,可双方始终谈不拢,无奈之下,张某只好诉至扶余法院。庭审时,张某当庭提出,李某侵占了自家1.32米宽的土地,要求返还。
为了查清事实,承办法官卢欣带领办案人员主动下沉一线,顶着烈日到田间地头现场测量。这一量,真相逐渐清晰:张某家土地实际耕种宽度为23.4米,与其合同记载的25米相比,确实少了1.6米;而张某的西邻李某家,实际耕种宽度达19.9米,比合同记载的18.6米多了1.3米;被告李某其耕种的土地宽度也已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综合核查结果,法院确认李某侵占张某1.3米耕地,依法应当返还。
可新的问题又冒了出来:此时涉案土地已经种上了玉米,青苗正处在生长关键期。张某坚持“返地不带苗”,但承办法官心里清楚,一旦铲除青苗,前期投入的种子、化肥、灌溉等成本都会付诸东流,不仅造成粮食资源浪费,更是破坏农业生产的行为,还会让原本就紧张的邻里关系雪上加霜。
考虑到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也为了平衡双方利益,合议庭反复斟酌后,给出了“带苗返还”的解决方案:一方面明确李某需向张某返还1.3米宽的土地,对张某“返地不带苗”的诉求依法不予支持;另一方面,考虑到青苗是李某所种,张某需对其种植成本进行补偿。法院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最终酌定张某补偿李某650元,对此补偿金额及判决内容,双方均表示认可,最终达成一致。
这份判决,既依照法律规定厘清了土地权属,让每一方都清楚“自家的地在哪、有多大”,又充分考虑了农业生产的现实情况,避免了“一判了之 可能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矛盾升级。办案过程中,卢欣还带领团队联合村委会、派出所进行现场勘验、实地测量,并依法制作勘验笔录,准确查明涉案土地的实际经营状况,并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解释,让判决结果不仅有法律依据,更能让群众看得明白、听得服气。
如今,冬日的寒意已悄然蔓延,但涉案土地上的故事却透着暖意。张某握着刚收割的玉米,心里格外踏实:“要是当初青苗没保住,今年这收成可就泡汤了,多亏法院的‘带苗返还’,现在地清了、苗收了,明年种地更有劲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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