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直播绑架”事件始末
自媒体账号“小桃子”的一场直播让全网震惊:画面中两名男子驾车捆绑一名女子,扬言将其贩卖至缅北摘取器官,连麦时更公开喊话实施暴力。这场精心设计的“犯罪现场”引发网民多次报警,最终警方调查揭穿真相——这竟是四人团伙为直播带货编造的虚假剧本。
施某某、陶某等四人利用“绑架贩卖器官”的猎奇剧本吸引流量,却未标注“虚构演绎”,导致恐慌情绪迅速蔓延。毕节网警通报显示,该行为已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四人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这场闹剧暴露出部分主播为牟利不择手段的畸形生态,更折射出“流量至上”对网络秩序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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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红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详解
该案中四人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明确的“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法条核心有三层警示:其一,谎报警情无需造成实际损失,只要存在扰乱公共秩序的风险即可定性;其二,此类行为通常面临5-10日拘留,并处罚款,若引发大规模恐慌还可能升级为刑事案件;其三,社会成本难以量化——每一条虚假警情都消耗警力资源,透支公众信任,甚至可能延误真实案件的处置时机。
值得注意的是,四人策划的“器官贩卖”剧本触碰了公众最敏感的神经。相较于普通谣言,此类涉及人身安全的虚假信息传播更快、危害更深,这也是执法机关从重处罚的关键依据。
直播带货的合法边界与三大雷区
正常带货与违法行为的区别,往往只在一线之间。本案暴露的三大雷区值得行业警醒:一是虚构恶性事件却不标注“演绎”,利用公众同情心引流;二是伪造身份背书,例如冒充执法人员、医疗专家增强剧本可信度;三是嫁接社会热点,如缅北诈骗、器官黑市等敏感话题制造冲突。
2023年网信办已明确要求“演绎内容需显著标注”,但仍有主播心存侥幸。比如此次案件中,四人刻意模糊剧本与现实的界限,通过直播实时性强化观众代入感,其主观恶意明显。这种“灰色操作”正是净网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
净网行动下的法律警示
“净网-2025”专项行动释放出明确信号:平台需升级AI审核系统,对未标注“虚构”的演绎内容实施限流;主播应当学习《广告法》第28条关于虚假宣传的界定,避免将“剧情创作”变为“法律踩线”;网民更需保持警惕,遇到未标注的离奇直播,可通过网警巡查执法账号一键举报。
此次贵州警方快速处置表明,从编造到传播的每个环节都将被追责。当“绑架剧本”沦为带货工具,不仅挑战法律底线,更扭曲了商业伦理——流量没有豁免权,任何突破公序良俗的“创意”终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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