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梁军
“感谢执行法官尽心尽力,时隔这么多年,我终于拿到赔偿款了......”11月4日,在拒执罪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曾某某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邹某某收到20万元赔偿款后,专程来到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惩治老赖出利剑 追债为民功劳高”的鲜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表达由衷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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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0年10月,申请执行人邹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被执行人曾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导致邹某某受伤、车辆受损。法院经审理判决曾某某赔偿邹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曾某某没有履行义务,邹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曾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并没有按期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查询手段进行调查,仅发现其名下有数千元财产。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因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只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今年9月,邹某某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重要线索。后经深入调查,执行干警发现曾某某在诉讼期间存在频繁转账、支取银行存款的行为,金额高达30万余元。
鉴于曾某某的态度和行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果断采取进一步措施,依法将曾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中旬,曾某某接到警方传唤,经过多次谈话,被执行人慌了,其终于认识到拒执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达执行和解意愿。
后经执行干警与公安民警联合调解,曾某某与邹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随后向亲友筹款,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枣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联动协作,通过开展“反规避”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惩戒拒执违法行为,将“纸上权益”加速转化为“真金白银”,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设诚信社会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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