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涉及13年前邮件承诺、标的额高达近5亿港元的股权纠纷,正在投资界掀起波澜。赤子城科技(09911.HK)创始人刘春河,被其曾经的“大哥”、创业引路人、甚至是他婚礼的“证婚人”王平,一纸诉状告至法院。
昔日创业兄弟,今日对簿公堂,从兄弟情深到对簿公堂的转变,竟源于一封2012年的邮件。
01 一封邮件,埋下5亿纠纷伏笔
时间回到2012年4月。当时的赤子城还处于创业初期,创始人刘春河通过邮件与王平达成一份股权约定。
在这封关键的邮件中,刘春河明确表示:
- 自愿赠与3%股权,作为对王平早期创业支持的回报;
- 提议王平增资7%,需出资70万元,按当时公司估值1000万元计算。
王平在回复中拒绝了增资部分,但对赠与的3%股权回应称:“赠与部分可待主体确定后协议明确。”
正是这句“待主体确定后协议明确”,为13年后这场市值近5亿港元的股权纠纷埋下了伏笔。
02 从亲密伙伴到对簿公堂
本案最引人关注的是双方当事人特殊而亲密的关系。
王平不仅仅是刘春河事业的引路人,更是其生活中的“大哥”。在刘春河的婚礼上,王平担任的是证婚人这一重要角色,在中国的人际交往中,这代表着非同寻常的信任与情谊。
然而,随着赤子城从一家初创公司逐步发展成为市值超百亿港元的上市公司,这份未曾落实到纸面的股权赠与承诺,逐渐从“兄弟情谊的见证”变成了“对簿公堂的导火索”。
2024年底,王平向刘春河提出两个选择:要么兑现3%股权(按当时市值约4.89亿港元),要么返还早期投入的117万元本金。在遭到拒绝后,王平于2025年9月正式向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提起诉讼。
03 三大争议焦点,孰是孰非?
此次股权纠纷,主要集中在三个核心争议点上:
--邮件的法律效力何在?
王平方认为,该邮件是明确的书面承诺,且赠与是基于其早期提供的资金和业务支持,属于“有对价的合同”,不可随意撤销。
而刘春河方可能抗辩,股权转让需经股东会决议、工商变更等法定程序,邮件仅为意向表达,并未实际履行。
--诉讼时效是否已过?
刘春河方可能主张,该纠纷已过3年诉讼时效(自王平知晓权益受损起算)。
王平则声称,13年来曾多次催讨,诉讼时效多次中断。
--上市合规性受质疑
王平已向香港联交所举报,指控赤子城在2019年港股上市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这一潜在股权纠纷,涉嫌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目前,联交所已受理举报并启动调查。
04 危机
这场纠纷已对赤子城科技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形象受损
作为“出海社交巨头”,此次纠纷暴露了其早期治理的不规范,已影响投资者信心。事件曝光后,公司股价一度下跌3.35%。
潜在法律风险
若法院判决王平胜诉,赤子城需调整股权结构,可能稀释现有股东权益;若联交所认定信披违规,公司可能面临罚款、停牌等处罚。
特律师说:
这场关于5亿港元的股权之争,不仅是一场财富归属的争夺,更是中国投资创业圈“兄弟合伙创业”模式的一面镜子。其判决结果,或将为众多类似的股权争议提供重要的司法参考。
-创业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至关重要,哪怕是“一纸承诺”,也可能在多年后引发巨大风波。股权问题,从来都是“先明后不争”,白纸黑字永远比情义二字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 “中国合伙人”式的创业在股权投资中屡见不鲜:创业初期,兄弟们讲情义,很多事情口头一说就作数;等到公司成功上市,价值翻了几千倍几万倍,当年模糊的承诺就成了引爆关系的炸弹。
-股权问题无小事,无论是股权赠与、代持还是预留期权池,都应以规范的书面协议形式明确下来,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更新。创业初期的股权安排需谨慎,口头承诺或简单邮件难以替代正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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