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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睦
常熟市人民法院
特邀调解员
我是虞睦,是虞山法庭的一名调解员。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我始终坚信只有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众多调解案件中,我印象深刻的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023年9月,被告孙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常熟市某路段,超越右侧同向行驶的原告王某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时,发生碰撞事故,致原告王某跌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王某无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终诉至法院。
找准矛盾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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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矛盾交织、情形复杂,调解难度极大。本案的调解难点在于原告伤情较重,其颅脑损伤遗留左侧偏瘫,构成二级伤残;同时颅脑损伤引发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构成五级伤残。此次交通事故对原告的身心及其家庭均造成巨大影响,原告已丧失自理能力,需要其儿子(监护人)长期护理。尽管驾驶员投保的保险公司已提出理赔方案,但保险理赔金额与原告的诉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在此情况下,原告代理人丁律师提出驾驶员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诚心触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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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棘手情况,作为调解员的我并未退缩,而是直面挑战、勇于破局。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晓之以理,更动之以情,耐心倾听、真诚共情,深入体察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与背景,多次耐心与驾驶员孙某深入沟通,反复解释伤者的实际家庭状况和案件具体情况,驾驶员最终认识到自身责任,愿意对原告进行赔偿,并支付相应款项。这一诚恳的态度也赢得了伤者家属的谅解,驾驶员内心也因此得到一定宽慰。最终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孙某自愿承担护理费用,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成功,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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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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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纠纷要找准矛盾焦点所在,从而精准把握调解节奏,适时调整调解策略,让矛盾化解于基层。尤其面对此类伤残严重案件,作为调解员,格外注重法律尺度与人情温度的结合,拒绝草率推进、仓促调解。
司法不仅是条文的应用,更是人心的沟通。当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我更加坚信,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判决的刚性,更在于调解所能带来的理解与包容。未来,我将继续以法律为根基,以人心为纽带,在每一个案件中传递公平正义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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