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V9让豪华MPV走进千万家#
河南郑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在校内溺亡,死者家属对外发声,学校保安于10月28日清晨6时许在校内湖泊发现了女儿的遗体,当天8时许,警方将遗体打捞上岸。校方回应表示,目前正在与家属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据死者家属张先生讲述,女儿张琳系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的大二学生,今年19岁。他和妻子最后一次联系女儿是在10月25日晚,聊的是日常话题,那时候女儿还很正常。
10月28日凌晨0时许,他接到学校老师的电话,被告知他女儿不见了,随后学校联系警方帮忙寻找。当天6时许,学校保安在校内湖泊发现不明物体后,警方8时左右打捞,确认是张琳遗体。
11月4日下午,事发地辖区警方表示,不方便透露案件详情。当地殡仪馆已经收到张琳的遗体。
校方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正在与家属协商处理此事,后续情况可通过学校官方平台进行了解。
![]()
评论区中,马上有当地网友留言:原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后来升三本,改名郑州华信学院,后来增设新校区后改名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中原华信集团李向阳的产业!民办三本!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学校应该有监控,查查原因!首先要搞清是自杀、他杀或意外,再谈后事处理。
不少网友分析指出:如果是自杀学校就很冤,就像一个员工在工厂自杀家属找工厂索赔一样冤。如果是学校管理问题那要负责到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第一,学校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
首先,必须得告诉大家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张同学作为成年人,在校期间发生意外状况,判断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看两个核心要素:一是死亡原因,二是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也就是说,学校已履行相应职责且行为没有不当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能证明自己该做的都做了,确实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那就不需要赔。
具体到这类案件,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事发地点是否为危险区域,学校是否设置了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学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校园巡逻和安全监控系统,发现学生失踪后,学校是否及时组织寻找并报警,平时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
也就是说,本事件中,这种情况下,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查清死亡原因以及学校是否存在管理过错。
根据目前信息来看,如果最终确认是自杀或意外事件,而学校已经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校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但如果调查发现学校存在监控缺失、巡逻不到位等管理漏洞,就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接下来调查结果非常关键了!
第一种情形,如果张同学是自杀,学生自杀、自伤,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学校平时管理规范,有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机制,确实难以预见和防止这类事件,那么学校可能不需要担责。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校知道该学生有心理问题或者之前有过自杀倾向,却没有采取必要的关注和措施,那就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第二种情形,如果张同学是意外落水这就需要考虑学校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了。
比如说,如果学校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比如湖边没有安装护栏、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照明不足等,学校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特别是在民办高校,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内部事务,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意味着学校有责任保障校园环境的安全。
第三种情形,如果是他杀,这种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是校外第三人实施的侵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只有在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也就是说,本事件中,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如果学校安保措施严密,及时发现了异常情况并处置,可能就不需要负责;但如果监控系统失灵、保安巡逻不到位,让外人轻易进入校园作案,学校就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最终认定学校需要承担责任,赔偿通常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家属现在应该怎么做?该怎么样合理维权?
第一步,要求警方查明死因 -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必须通过警方正式调查确定死亡原因,才能明确责任主体。家属可以要求查看监控录像、要求学校提供相关记录。
第二步,收集和保存证据 - 包括与学校的沟通记录、事发现场的照片、警方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特别是要关注湖边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监控是否正常工作。
第三步,理性与校方协商 - 在查明死因的基础上,与学校进行沟通。如果是学校责任,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不是学校责任,也可以协商人道主义补偿。
第四步,必要时法律维权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法律途径。但要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最后,人死不能复生,给家属一个明白的交代。每一起不幸事件都是警示,希望所有学校都能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
(注:本文法律分析基于现有报道,最终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对此,您怎么看?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感谢点赞、转发、关注@何律普法,我们一起交流,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