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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江苏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高会人可直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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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实务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10年以上。
2.年龄40周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3.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担任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及相关部门正职或副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5.职称或执业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2)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仅限本科院校财会及相关部门副职以上人员);
(5)具有会计师职称(仅限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财会及相关部门正职以上人员)。6. 获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和支持。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培养时间和地点
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地点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由省财政厅组织选拔,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
申报者登录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申报系统(http://jsalt.jsczt.cn/),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如存在信息、材料虚报等情况将予以清退。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09:00至11月28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审核和背景资料评分。
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根据背景资料评分细则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评价。背景资料评分得分前10的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三)选拔笔试。
笔试范围涉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苏财会〔2025〕34号)精神,参加江苏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全省总决赛的选手,报名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可免笔试环节。
(四)选拔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素养、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五)确定培养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背景资料评分、笔试、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入选学员名单。拟入选学员名单在省财政厅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者本人和所在单位。
江苏省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人数初定为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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