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方法制报
欠债不还的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就可能升级为刑事犯罪!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被告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案件,通过刑事处罚威慑失信被执行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
2020年12月,延吉法院对原告小张(化名)与被告阿华(化名)的经济纠纷作出判决,判令阿华向小张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小张申请执行。然而执行期间,阿华试图躲避法院执行财产,通过亲属的账户来获取在外务工的工资,且一直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2025年1月,阿华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被公诉机关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阿华的行为属于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形,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最终判处阿华有期徒刑。
通讯员:倪庆平 江旖旎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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