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公安局部署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公布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9月17日,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韩某家中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经查,韩某囤购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其家中,准备在春节期间售卖。公安机关依法对韩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二:9月29日,洛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在未办理运输许可的情况下使用非危运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三:10月27日,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一处民房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等人在未取得危险物品储存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烟花爆竹储存在其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等涉案人员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获得相关许可证明。任何形式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都严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洛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洛阳市当前处于烟花爆竹禁放期,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通过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对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清新、文明的城市环境。
洛阳全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秋冬季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时段。近日,记者从洛阳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洛阳市施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并将严肃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人的事故,特别是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小区,烟花火星可能引燃高层建筑外墙或保温层,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洛阳市安防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还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等污染物,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洛阳市安防委牵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统筹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力量,通过强化源头管控、部门联动执法、全民参与监督等举措,消除烟花爆竹监管隐患,构建全链条安全防线。对危害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10(公安)、12350(安全生产举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有关部门将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
来源:洛阳日报、洛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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