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新修改的条例
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条例》
新增陪护假制度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
其赡养人可享受每年累计
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
若为独生子女还能再多两天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
陪护假期间的待遇问题
修改后《条例》后也明确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江苏省同样有相关假期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
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
至少5天的陪护父母假
去年10月
扬州市颁布的
《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
放宽了“独生子女”
这一限制条件
非独生子女每年同样享受
累计不少于5天的护理假
护理假期间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不影响晋升或晋级
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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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人力资源杂志、扬州发布、湖北日报、大众日报、无锡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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