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理市关于终止2家医药机构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第二期)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大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给予云南靓桐医药有限公司大理人民南路店、云南靓桐医药有限公司大理泰安路店2家医药机构终止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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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终止后,该2家医药机构将不再作为大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自解除之日起,参保人员在该机构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均不予报销。请广大参保人合理选择就医购药协议机构。
大理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来源:大理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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