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口传的“无书记无主任”是真的?官方回应来了,农村管理靠这几类人
最近村里的大槐树下又热闹起来了,张大爷揣着旱烟袋念叨:“听说11月起村里就没书记、主任了?那以后宅基地审批、社保缴费找谁办啊?”李婶也凑过来搭话:“还说有4类人来挑大梁,到底是哪4类?”其实不光咱村,不少地方的乡亲们都在传这说法。
一、谣言澄清:11月起取消书记主任?官方明确“假消息”
先给大伙儿吃颗定心丸:“农村无书记无主任”纯属谣言,官方早就明确回应了。2024年12月13日中华网就曾发文指出,“目前我国是不会取消村书记和村主任的”,这类谣言多是对政策的误读。2025年2月11日中华网再次辟谣,强调村书记、村主任是农村治理的关键岗位,从未有过取消的政策安排。
从政策依据来看,2025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中,明确提出要“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这意味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岗位只会加强不会削弱。而且2024年8月14日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双城镇村级干部管理办法》里,还专门将“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列为村级干部的核心组成部分,详细规定了其职责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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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真相:不是“取消”是“优化”,两类机制挑大梁
为啥会有“无书记无主任”的传言?其实是对农村治理新机制的误解。目前农村管理不仅没缺位,反而在不断优化,核心是两种机制在发挥作用。
一种是“一肩挑”制度。简单说就是大型村的村书记和村主任由一人担任,并非取消岗位。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鼓励人口大型村推进‘第一书记+工作队’制度”,这样能减少协调成本,让政策落实更高效。另一种是标准化管理体系,凉州区政府的文件就明确,村书记要“传达落实上级党委惠农强农政策”“讨论决定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村主任则在党组织领导下负责具体事务,分工清晰、责任明确 。
最新的法律也给出了明确答案: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仅保留了村委会主任设置,还新增村委会可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岗位的作用 。
三、人选明确:官方点名4类人,撑起乡村治理“一片天”
传言里说的“4类人挑大梁”,其实是官方鼓励的乡村治理人才方向,每一类都有政策依据。
第一类是退役军人。他们经过专业训练,组织能力强,且对政策执行力高,是官方重点鼓励的人选。第二类是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这类人才懂技术、有思路,能为农村带来新方法,不少地方在村干部选拔中都优先考虑。第三类是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他们见过大世面,懂市场、会经营,能带动村民发展产业,符合《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导向。第四类是产业带头人。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等,2025年7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的“头雁”项目就计划培育800名这类人才,要求他们带动30户以上农民增收,培育后不少人会充实到村级管理队伍中 。
这些人选也有明确的选拔标准,凉州区政府规定,村级干部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具有带富致富能力”,新选任的一般在45岁以下,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确保能真正为乡亲们办事。
四、政策托底:待遇有保障,管理有规范
要让这些“挑大梁”的人干得长久,官方也出台了实打实的保障政策。在待遇方面,2025年河南洛阳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工作报酬激励担当作为的意见》,大幅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对发展集体经济突出的还发奖励,让村干部变“正规军”。
在管理方面,凉州区政府明确村级干部要接受年度考核,重点考核产业发展、粮食安全等民生工作,考核不称职的会及时调整 。而且2025年10月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要求设立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能列席代表会议,及时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权力不“跑偏”。
说到底,农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断强化基层岗位的作用。那些“取消书记主任”的传言,不过是对政策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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