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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楚藩最亲,也最远
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七子朱权封宁王,永乐改封湖北武昌,后裔一支再迁楚地,世袭楚王,位列“首藩”。传至第七代朱显榕(正德九年袭封),食禄万石,甲第连云,却也是宗室规矩最森严的“金丝笼”。出城要奏请,见官要低半肩,楚王府的高墙挡住了外患,也锁住了宗室躁动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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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姬进门:父子同席的导火索
嘉靖二十三年,武昌府买来一名吴姓歌姬,嗓音婉转,楚王世子朱英耀一见倾心。按照《皇明祖训》,亲王、世子不得纳乐户为妾,但朱英耀把她匿于外宅,夜夜笙歌。偏偏楚王朱显榕也闻歌而来,父命子“献美人”,吴姬被接进楚王府。父子共御一女,“聚麀”丑声自此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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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麀”者,母鹿也;《礼记》曰“父子聚麀,禽兽之行”。朝野议论汹汹,朱显榕为平息物议,把吴姬送回世子府,却暗地仍召其入值。朱英耀自觉“失面”,更担心父亲借“淫行”为由上奏废长立幼——楚王已属意第三子朱英。王座与美人,双重危机把世子逼向绝路。
金瓜弑父:世子府的深夜血幕
嘉靖二十四年正月十八,朱英耀以“设酒赔罪”为由,请父王过府。楚王只带内使二十人,世子府却暗伏死士。酒过三巡,朱英耀掷杯为号,家丁张贵、刘保高举金瓜(仪仗铜锤)猛击楚王头颅,朱显榕当场脑裂。随后世子府放起大火,企图“焚尸灭迹”,并急骑进京,奏称“父王不幸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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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出动:嘉靖的雷霆之怒
宗室薨逝,例由巡抚、御史、王府长史联名具奏。武昌巡抚刘光济、巡按御史赵锦察觉伤痕有异,连夜驰奏嘉靖帝。嘉靖本就厌憎宗室“多事”,得报后拍案大怒:“禽兽尚知有父,此人面耶!”锦衣卫百户陆炳率缇骑南下,三日内封锁世子府,掘出金瓜、血衣,并找到被囚的吴姬与知情内使。证据确凿,朱英耀被锁拿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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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司会审:凌迟与除籍
嘉靖二十五年三月初九,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公审于午门前。朱英耀对弑父供认不讳,只求“赐死留全尸”。嘉靖亲批:“罪浮于天,岂可轻宥!”判:
• 朱英耀凌迟,枭首楚王府门前;
• 吴姬、方三姐等“导淫”者斩首;
• 张贵、刘保等弑君者夷三族;
• 楚王三子朱英㷿年幼,暂管府事,但“宗室有罪,例应降等”,楚藩岁禄由万石削至四千石,仪卫减半,名虽亲王,实同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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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酷的是“除籍贯”——楚王本支由“玉牒正系”降为“庶宗”,三代不准请封、不准科举、不准离开武昌。昔日首藩,一落千丈。
尾声:高墙内的哭与笑
行刑前夜,朱英耀在诏狱写下绝命词:“空负金枝骨,难全父子恩;早知今日事,何必误黎元。”墨迹未干,已被拖赴西市。武昌百姓围观者数万,唾骂声、哭喊声混成一片。楚王朱显榕被以亲王礼厚葬,墓前石马缺耳断尾,象征“失德”。楚王府此后闭门谢客,再传三代而绝。
史家评说:宗室制度的悲剧缩影
“父子聚麀”一案,看似色欲与权欲的荒诞剧,实则是明代宗室制度的必然出口:
1. 高墙圈养,精神空虚,伦理失范;
2. 禄厚而无职,权力欲只能向内争夺;
3. 祖训“不加刑”演成“大罪亦降”,终以极刑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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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借楚狱大开杀戒,既泄私愤,也敲山震虎:此后宗室再敢“逾礼”,玉牒亦可除名。血与火写下大明家法的最后一笔——
“天潢贵胄”并非免死金牌,一旦越过人伦底线,同样会沦为庶人,甚至身首异处。
高墙依旧,楚王府的暮鼓晨钟,却再无人敢称“第一宗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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