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迄今为止,胖胖一直是个很讨厌运动的人。
虽然我胖,但身边总不乏有些没有边界感的人,动不动就劝我减肥,我一直都很反感。
我身体好与不好,想不想动,本就是个人的事,总爱以关心的名义指点他人的生活,这就越界了。
动不动就让我去运动,可能我个人,就承受不起那种不顾意愿、裹挟一切的动机。
这样的热心,居心何在,对吧?
像之前胖胖身边就真有这样的同事,细究之下才发现,这些最热衷劝人运动的人,不少人自己家里人在附近开了健身房。
到这份上,假关心,真逐利的目的才算暴露无遗!
那胖胖也要声明一下,这开头,扯的只是闲话,和下面的内容并无任何一点关联。
如有巧合,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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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
陈女士的父亲老陈,七十多岁,几十年前响应“开荒”政策,在荒地上种下了21棵菠萝蜜树。
三十多年过去,那片果园成了家里小小的经济命脉,丰收时一年能赚上万元。
这点钱,对谁来说都不多,但对农村老人来说,却是生活的盼头。
直到今年8月12日晚上,突然来通知,说要征用果园,要砍树。
老陈说:“可以砍,但得赔。”
第二天一早,还没谈赔偿,也没人来商量,挖掘机直接进场,20棵菠萝蜜树全毁。
这是协商吗?这是通告吗?这是通知吗?这就是“先斩后奏”。
其实这样的事,胖胖已经写过很多篇了。
只是每一次,都不敢写得太露骨。
前段时间,隔壁村一个老同学才跟我聊起他们村做的灭蚊。
村的微信群里有个摆地摊的阿姨,在群里诉苦。
她提到,我这地摊摆了几十年,你们一句话不说,就把我的“乞丐碗”给扔了,我们这些摆摊的,就像乞丐,每天提着菜篮子,蹲在角落里讨生活,讨着讨着,你们一句话,就把我菜篮子给扔了。
胖胖身在广东,这样的案例,只是见闻中的其中一例。
说实话,很心酸,或许,只要自己人不欺负自己人,就……
打住,胖胖说错话了,谁和你是自己人?
回到开头这则新闻,据报道,事后,村里解释说,是为了“防蚊”。
是,又是为了公共卫生、为了大家健康!
但是,陈女士说,他们家那块地离居民区有一定距离,那地方几十年从没听说过有蚊子案例。
果树被推走后,也没人清理、没人喷药,杂草疯长,环境更糟。
所以,你这防蚊,到底防的是蚊子,还是人?
更讽刺的是,村里一边说要“补偿”,一边两个月不见人影。
陈女士说她们多次找村里协商,村里要么不回应,要么让“等等”。
你一报警,村干部就在接受采访时说:
“清理果树的次日,陈保荣一方报警,把事情弄复杂了。”
他们嫌你麻烦,却忘了是谁先把事情搞复杂的。
反正吧,不是挖树毁坏复杂,而是被害人报警复杂。
换句话说,如果你被欺负了,最好别吭声,不然就是“不配合工作”。
你一旦维权,他们就觉得你“把事闹大了”。
这就是他们的逻辑:
他们不怕做错,只怕被曝光。
不怕违法,只怕你不“听话”。
于是你看,它可以轻描淡写地说出“我们来不及开会”“他点头了”“没出声”,就能当成“默认同意”。
我倒想问:
那“点头”是在同意,还是在无语?
一个七十岁的老人,面对挖掘机的轰鸣声,真能有多少发言权?
这关系,对等不?
说实话,我有个强烈的感想,不得不说,就是:
有利益的地方,总能生出“公共理由”。
而一旦事情有了“公共”外衣,私人损失就被“合法”地忽略。
你像回应提到,“上面部署”“需要”,还说“已经提前沟通过”。
可沟通是什么?是提前打个招呼,还是征求同意?
我们生活里有太多“提前沟通过”的故事:
提前通知断水断电,提前告知施工占地,提前告诫你“这都是为了你好”。
每一次的提前沟通,都是既定事实的强势宣读。
所以,这不是沟通,那是宣布。
沟通是征求,而宣布是决定。
当然,可能他们已经习惯把自己的决定,当成沟通。
在当事人报警后,回应提到是“这属于行政行为”。
换句话说,只要贴上一个“集体正常举动”的标签,个人的损失就自动被消音。
这对吗?
报道中提到,说地是集体土地,个人开荒不改变所有权;说清理是“需要”,属某些行为;还说可以协调补偿,但地要归村集体。
合法的借口,不合法的行为。
因为没人否认土地归属是集体的,可问题是,连协商、通知、评估、补偿都没有完成,凭什么就能直接铲掉?
行政权力不是铲子,不能想铲哪就铲哪。
“防蚊”可以成为行动理由,但不能成为合法遮羞布。
据澎湃新闻报道陈女士称,他们听说有人看上那块地,想搞其他项目。
这个“听说”,看似模糊,却让人心惊。
这灰色地带如果真的成立,那既不是完全公共,也不是完全私有,说归大家,最后往往归了“少数人”。
村里说:
“陈保荣要10万元,太高了。”
但仔细一算:
20棵树,30年时间,每年几千到上万元收入。
除了直接经济损失,还有土地利用损失、安置补助费。
老陈的要价,算不上离谱。
反观村里那句“可以给予一定补偿”,那“一个数”是多少?没说。
态度是什么?看上面意思。
也就是说:你失去了实实在在的果树,给不给赔,全看心情。
而且,最后还发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是“属于某种行为”。
它不是他们没规矩,而是规矩由谁定义,谁就是规矩。
整件事的链条:通知、推树、报警、推诿、冷处理。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环节是“对话”的,全是命令式的单向执行。
防蚊不是目的,清理成了目的。
反正吧,逻辑很熟悉:
他们从不真正解决问题,只擅长清理问题的“表象”。
看到树,就想到砍;看到摊,就想到拆。
只要视野里干净了,心里就觉得饶有成效。
用最简单的办法,展示最“立竿见影”的结果。
至于合理与否、伤了谁的心、不在考虑范围。
一旦被包装成“公共事务”,所有反对就显得不合时宜。
村里说:“清理是行政行为,上面要求怎么赔就怎么赔。”
这句话其实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他们不对人负责,只对上负责。
在这种逻辑里,老陈不是村民,是“被管理的对象”。
你说,如果真是因为防蚊,那逻辑就该是:
清理积水、处理垃圾、疏通排水、在该喷洒药物的地方喷洒药物。
但挖掉果树,能减少蚊子?
而且陈女士说得对——没病例、没通知、没清理杂草。
所谓防蚊也只是个方便说出口的理由罢了,真实的目的只是被掩盖了。
那些嗜血的不是昆虫,不是蚊子!
究竟是谁,大家或许每个人心中早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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