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退回转基因产品:源于“目录制”管控,非安全性否定
欧盟频繁出现退回含有转基因成分产品的情况,并非源于对转基因技术本身的安全质疑,而是其独特的“目录制”转基因进口管理体系下的必然结果。需要明确的是,欧盟本身是转基因农作物的进口大户——据公开数据显示,近年其转基因作物进口规模常年保持高位,2021年进口转基因大豆约1522万吨、转基因玉米340万吨;2022年虽有波动,仍进口转基因玉米979.0万吨、转基因大豆1285.8万吨,若涵盖所有品类,欧盟每年进口的转基因作物总量约达4680万吨。但在庞大进口量的同时,部分产品被退回,核心原因在于“目录制”构建的准入门槛,而非产品安全问题。
从核心管理逻辑来看,欧盟对进口转基因产品实行“授权即入目录”的刚性规则,这是退回行为的直接诱因。根据欧盟《转基因生物条例》,任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饲料或加工原料,必须先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经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为期1-2年的科学评估(涵盖毒理学、营养学、环境影响等维度),确认“无证据表明存在安全风险”后,才能获得欧盟层面的进口授权,并被纳入“允许进口的转基因产品目录”。只有在目录内的产品,才能匹配欧盟每年超4600万吨的进口需求,顺利通过各成员国海关查验;若产品所含的转基因成分未在目录中(可能是新研发的品系、未提交申请的品种,或申请未通过授权的品种),即便经其他国家安全评估合格,也会被退回。例如2023年,某南美企业向德国出口的一批转基因大豆,因所含抗除草剂基因品系尚未完成欧盟授权、未列入目录,最终被退回,而该品系在巴西、美国等国已通过安全评估并广泛流通,且其特性与欧盟目录内的主流大豆品系无本质安全差异。
从管控本质来看,这种“目录制”更偏向于贸易调控与风险预防的结合,而非单纯的安全否定。一方面,欧盟通过目录准入可精准调控进口品类——当前目录内的转基因产品,多为其产业链刚需的大豆、玉米品系(如抗除草剂大豆MON89788、抗虫玉米Bt11),这也是为何每年能稳定进口千万吨级转基因大豆、玉米的核心原因;而对非刚需、或暂未完成全面评估的品种(如部分转基因油菜、棉花),则通过“暂不列入目录”控制进口,避免对本土传统作物种植或消费市场造成潜在冲击。另一方面,“目录制”是欧盟“预防原则”的体现——即便科学评估未发现安全风险,也需通过目录建立清晰的追溯链条(目录内产品需标注唯一识别码),一旦后续出现未知风险,可快速定位来源并管控。这种模式下,“退回”是对“未满足流程要求”的处理,而非对产品安全属性的判定。例如2022年,法国海关退回的一批转基因油菜籽,EFSA初步评估认为其“与传统油菜籽在安全性上无差异”,但因未完成最终授权流程未入目录,仍无法进入欧盟市场,且该批次仅数百吨,与当年欧盟超4600万吨的总进口量相比,占比不足0.01%。
从数据对比来看,欧盟对目录内转基因产品的进口稳定性与退回量的极小占比,进一步印证管控逻辑。2021-2022年,欧盟进口的目录内转基因大豆、玉米均未出现大规模退回,且占总进口量的99.9%以上;而被退回的产品多为小批量、非刚需品类,两年间欧盟各国海关退回的转基因产品总量约1.5万吨,仅占同期转基因作物进口总量的0.03%,且均为未入目录的品种。此外,欧盟从未以“经评估存在安全风险”为由,退回过已列入目录的转基因产品,这也从侧面说明,退回行为的核心是“合规性审查”,而非“安全性否定”。
综上,看待欧盟退回转基因产品的行为,需结合其庞大的进口规模与“目录制”规则:它是欧盟基于自身贸易需求与风险管控建立的准入体系,退回的仅是未满足目录要求的少数产品,而非否定转基因产品本身的安全性。不能将“退回”直接等同于“产品不安全”,更应关注其背后“通过目录平衡产业刚需与风险预防”的深层逻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