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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新闻,你得连在一起看,才觉得魔幻。就像你看一出戏,只看一幕,是才子佳人;连着看,才发现是东莞爱情故事。
作者 | 苗子米
编辑 | 磊叔胖
题图 | AI制图
福建的李女士,想用亡夫留下的胚胎,给自己生第二个孩子。这事儿听着,就是一个女人在巨大的悲痛后,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延续一点丈夫的血脉和生命的念想。这念想,卑微得像冬天里的一口热气,纯粹得不能再纯粹。但医院大手一挥:不行。理由是法规、是伦理、是那一套我们听了耳朵起茧,但从没搞懂过的“为你好”。
医院像个保安,忠实地守着一个巨大的液氮罐,里面装着几个休眠的细胞。它说,这是规定,没有爹签字,这孩子不能“激活”。你看,丈夫死了,变成了一道法律程序上的BUG,一个无法点击的“同意”按钮。一个活生生的母亲,带着子宫和全部的爱站在门外,却成了“无关人士”。
这事儿荒唐吗?当然。但更荒唐的是,我们总能为这种荒唐找到合理的解释,甚至打造出“皆大欢喜”的样板戏。
你看那个失独老人的案例。四个老人,没了孩子,比李女士还惨。他们想要孙子,医院也说不行。但人家一路上诉,二审赢了,拿到了胚胎。然后呢?他们揣着这几个珍贵的细胞,跨过国境线,找到了老挝一位女士的子宫。一场跨国“借腹生子”就这么悄然上演。最后,孩子在中国出生,上了户口,皆大欢-喜。
别急着感动,这里面全是生意,全是“技术处理”。
什么叫皆大欢喜?是四个老人得到了精神寄托,还是那位老挝女性拿到了十万块“感谢费”?我总觉得,那个一出生就背负着四个老人期望、跨越了国界、绕开了中国法律的孩子,不太会感到“欢喜”。他从一个细胞开始,就是一份合同的KPI,一个法律漏洞的产品,一个用钱和思念堆出来的纪念品。
这里面的逻辑,翻译过来就是:在国内,我们的伦理很高尚,子宫很宝贵,规定比天大;但在国外,别人的子宫可以租,别人的伦理可以谈价,规定可以用钱绕过去。我们假装自己是干净的,只不过是把垃圾扫到了邻居家门口。
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病。我们喜欢制造“公平幻觉”。就像新闻里提到的宗庆后,我们曾经以为,首富也得遵守基本法,只能生一个。后来发现,人家早就妻妾成群,子孙满堂了。规则,从来都只给看得懂规则、且遵守规则的老实人准备的。对于另一些人,规则是用来突破的,法律是用来解释的,伦理是用来谈判的。
李女士的悲剧就在于,她太老实了。她以为爱可以战胜一切,却不知道爱在冰冷的规定面前,一文不值。她丈夫的死亡证明,就是一张红牌,把她罚下了“生育”这场比赛。而那四个老人,他们更懂“中国式”解决问题的办法:当一扇门关上时,他们会找到一个姓“钱”的窗户。
我们总是在讨论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其实哪有那么多伦理问题,说到底,都是权利和利益的分配问题。
他们说捐精是匿名的,保护隐私。结果DNA技术一出来,白银案的凶手都能通过远房亲戚的DNA给揪出来,你还相信那个在小本本上登记的“匿名”?技术都坐上高铁了,我们的管理规定还在赶牛车,车上还插着一面“伦理”的大旗,风一吹,猎猎作响,仿佛自己很威风。
一个女人,想用自己的子宫,植入自己和丈夫的胚胎,生下一个带着丈夫基因的孩子。这件事,伤害了谁?是伤害了那个液氮罐的尊严,还是妨碍了医院年底的评优?他们说,要考虑孩子出生后没有父亲的权益。这话说得,比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还腰疼。中国有多少单亲家庭的孩子?是不是他们都没有资格出生?一个在母亲的期盼和爱意中出生的孩子,会比一个在父母终日争吵的家庭里成长的孩子,更不幸吗?
别再拿那些虚头巴脑的“伦理”来当挡箭牌了。法律如果失去了人情和常识的底座,那就是一堆僵化的代码。它保护的,既不是生命,也不是人性,而是程序本身的正确。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那个在零下196度液氮里沉睡的胚胎,那个可能成为一个孩子的生命种子,它到底归谁管?是归那个已经无法签字的父亲,还是归那个捧着一颗心的母亲?
当一个社会,需要一个寡妇去对簿公堂,才能争取怀上自己丈夫孩子的权利时,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那个孩子,如果有一天能出生,他应该姓李,跟着妈妈。而不应该姓“法”,或者姓“规”,更不应该姓“医院”。因为前者是生命,后者,只是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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