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骨手工业是中原地区青铜时代大型都邑中一类重要的经济活动。本文梳理自二里头时期至战国时期15处都邑中的40处制骨生产地点,重点关注这些地点与都邑宫殿区、铜铁冶铸作坊的空间关系。第一,在历时性变迁方面,制骨作坊与宫殿区的相对位置关系变迁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制骨生产表现出逐渐远离宫殿区而贴近一般居址区的特征。这可能与原料来源、骨器消费习惯的变化有关。第二,对于不同规模的制骨作坊,位于宫殿区内的制骨生产生产规模总体偏小,这可能高级贵族对宫殿区环境要求的提高有关。第三,骨器生产点对铜铁作坊具有普遍的依赖性,保证稳定、便利的金属工具供给可能是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经济动因。
骨骼作为一种硬度和韧性适中,且易获取的天然材料,自旧石器时代即被人类用来制造各类工具和装饰品。进入青铜时代,随着金属工具的应用以及早期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原地区的骨器生产在加工工艺、生产组织等方面进一步发展,其突出表现就是专业化制骨作坊在大型都邑中的普遍出现。近十年来,越来越多研究者已认识到制骨手工业在青铜时代城市手工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及其所蕴含的关于社会政治体系的独特信息。不少研究已从操作链角度对制骨遗址的原料、技术和组织方式等展开了细致的个案分析,大大加深了对青铜时代制骨工业的认识深度。在宏观经济层面,制骨作坊作为青铜时代城市中的一类重要生产部门,其在城市内的空间分布特征也能够反映出制骨工业在城市经济网络中的地位。因此,本文着重从空间布局角度,考察制骨作坊在青铜时代都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特别是制骨作坊遗址与城市核心政治中心、功能区空间界标、铜铁作坊等不同城市功能区的相对位置。通过梳理已发表的青铜时代制骨作坊,探讨城市政治与经济功能变迁对城市手工业部门设置方式、供给链以及跨行业协作方面的影响。同时,分析制骨生产主要原料来源和产品消费群体的历时性变化。得益于不少都邑遗址整体聚落考古研究的新进展,也为本文的分析提供了有利条件。
目前发掘和调查工作在二里头、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洹北商城、殷墟、周原、丰镐、虢都上阳城、洛阳东周王城、临淄齐故城、郑韩故城、曲阜鲁故城、晋都新田、燕下都、邯郸赵都等都邑遗址内确认了不同规模的制骨作坊,部分遗址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发掘和研究。
一 二里头时期(1都邑7地点)
二里头遗址一般被认为是夏王朝晚期的都城所在。该遗址共发现制骨生产相关地点7处(图一)(1)。其中1号制骨作坊和2号制骨作坊规模较大,被认为是生产链条较为明确的制骨作坊遗址(2)。二里头1号制骨作坊位于宫殿区内东南部,西距二里头1号宫殿建筑基址约150米,北距4号建筑基址约50米。作坊面积约500~600平方米,发现了填埋大量骨料的灰坑。还发现了同时期的墓葬、小型浅穴式房屋、祭祀坑和不少水井。主要骨骼原料来自黄牛,主要产品为骨笄和骨镞,骨器生产从二里头一期持续至二里岗时期,其中二里头二期至三期是生产的繁荣期。同在宫殿区东部,也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铜器生产活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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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二里头遗址制骨地点分布
二里头2号制骨作坊位于二里头遗址宫殿以北的祭祀区东部,距离宫殿区北墙仅约200米。祭祀区曾发现较多的动物牺牲遗存。虽然资料发表较少,不过报告中指出该地点也发现有骨料堆积,以及房址和少量墓葬,表明该地点应当也存在一处制骨作坊。
其他5处地点中,二里头IV区内有两处制骨地点,均位于围垣作坊区内。一处偏南,紧邻围垣作坊区南部的大型青铜器作坊遗址。IV区另一处制骨地点位于围垣作坊区西北角,而在围垣作坊区的西北角、以及东侧约200米的东北角,均发现有少量属于二里头二期或四期的铸铜生产遗存(4)。二里头VIII区的制骨地点在宫殿区西墙西侧约200米处。二里头III区、V区的制骨地点距离宫殿区较远,位于二里头遗址的边缘地区。总的来看,二里头遗址所发现的7处制骨地点中,有5处都靠近核心宫殿区。
二 早商—中商时期(3都邑4地点)
郑州商城是商王朝早期都城。郑州商城虽尚未发现宫城城墙,不过在郑州商城内城东北部分布有大面积夯土建筑基址,一般认为该区域为整个商城的宫殿区(图二)。在宫殿区以内的第四夯土基址区C8F10基址处,曾发现一处以人头骨作为原料的骨器加工场所,生产年代属二里岗上层一期(5)。其主要产品应当是提供给宫殿区的高级贵族的特殊产品。在宫殿区内(郑州黄委会青年公寓)还发现有少量铸铜生产遗存(6),有学者认为这可能是宫殿区内的铸铜生产作坊(7)。该地点正位于第四夯土区的西北侧,与人头骨加工区相距约200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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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郑州商城制骨地点分布
郑州商城内的另一处制骨作坊在紫荆山北地点,曾发掘一处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专业化制骨作坊(8)。该地点位于商城内城北墙外约300米处。主要遗迹为骨料坑,另有夯土建筑、墓葬和人兽祭祀坑。原料种属包括牛、羊、猪、鹿以及人骨,主要产品包括骨笄、骨镞、骨匕和骨针等。同在紫荆山北区域还存在一处大型铸铜作坊,与制骨作坊相邻分布。
偃师商城尚未报道有明确的制骨作坊,发掘报告中指出在宫城内偏北的祭祀区发现有不少带有切锯痕迹的骨料(9),因此很可能在偃师商城宫殿区内存在一处制骨生产地点,不过规模尚不明确。祭祀区由西向东分为A、B、C三个区域,但报告中未明确指出骨料主要来自于哪个区域。从报告对这三处祭祀区的描述推测,B、C祭祀区出土动物骨骼较多,因此制骨生产可能位于这两个区域内(图三)。同时,在宫殿区四号建筑基附近发现有少量铸铜生产遗物,四号建筑北侧即紧邻宫殿区祭祀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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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偃师商城宫殿区制骨活动区
洹北商城是中商时期的重要都邑之一,近年来在洹北商城韩王度地点发掘了一处属中商时期的制骨作坊遗址(图四)(11)。该作坊位于洹北商城大城中部偏北处,距离宫城北墙约570米,距离已发掘的二号宫殿建筑基址约850米左右。作坊面积约不小于1200平方米。主要遗迹包括骨料坑,另外还发现有6口同时期的水井。主要原料为牛骨、鹿角等,主要产品为笄、针、锥、匕、镞等。同时,在该地点还发现具有完整操作链的大型铸铜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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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洹北商城和殷墟制骨地点分布
三 晚商时期(1都邑4地点)
目前在晚商都城殷墟已发现多处与制骨生产相关的地点,规模较大的包括大司空村、北辛庄、铁三路(图四)。此外,在殷墟宫殿区花园庄西南地点是否存在制骨作坊存在争议。
大司空村制骨作坊位于殷墟东北部,李志鹏等整体梳理了多家单位不同年代的发掘资料,认为作坊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12)。主要遗迹为骨料坑,出土骨料35000余块。另发现有半地穴式房屋和墓葬。主要原料为牛骨,另有少量人骨、鹿角等。产品包括笄、锥、镞、匕等。此外还发现3件铜锯。大司空村制骨作坊虽在洹河以北,不过与小屯宫殿区的直线距离约600米。在大司空村的多次发掘中发现有不少与铸铜有关的遗存,因此也存在一处铸铜作坊(13)。
北辛庄制骨作坊位于洹河南岸、殷墟西部边缘,面积约在45000平方米左右(14)。作坊内遗迹发现有骨料坑、夯土建筑、半地穴建筑。产品包括笄、锥、刀等,并发现极少量铜锯等生产工具。北辛制骨作坊东距规模庞大的孝民屯铸铜作坊约700米,何毓灵认为北辛制骨作坊、孝民屯铸铜作坊共同构成了殷墟的西部工业区(15)。
铁三路制骨作坊位于洹河以南、殷墟东部,作坊面积不小于17600平方米(16)。铁三路作坊生产规模极为庞大,仅在约3500平米的发掘区内即出土36吨各类骨料。主要原料为牛骨,另有少量猪、鹿、羊等动物骨骼。主要产品为骨笄,同时也生产锥、匕、镞等器物。铁三路制骨作坊西侧临近苗圃北地铸铜作坊,东侧临近高楼庄铸铜作坊。
在殷墟宫殿区内的花园庄西南地点也存在一些制骨生产的线索。该地点位于小屯宫殿区围沟西南部转弯处内侧,距离宫殿区核心的乙组、丙组建筑约500~600米。在该地点一座面积达500平方米的灰坑H27中,集中发现大量动物骨骼(98%以上为牛)(17),总数达30万件以上。发掘者指出这些骨骼可能正是宫殿区庞大肉食消费形成的堆积。不过在发现的骨骼中,只有80余件骨骼的表面存在切锯等加工痕迹,因此发掘者谨慎的指出当时这一带或邻近区域可能有制造骨器的作坊。其后研究者对该地点具有何种规模的制骨生产进行过讨论,有学者认为该地点代表了一处规模巨大的制骨作坊(18),也有学者认为该地点并不存在有规模的制骨活动(19)。
由围沟环绕的小屯宫殿区是一个地位特殊、相对封闭的功能区,H27巨型灰坑中以头骨、脊椎、盆骨等形态不规则骨多,这说明牛等肉食来源动物的屠宰就发生在宫殿内,而非在它处屠宰肢解后再运入宫殿区。同时,虽然在该地点发现的制骨废料有限,但同理,宫殿区以外的制骨生产废弃物再反向运至宫殿区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所以,即使该发掘点不是制骨生产的主要区域,H27中零星的骨料也至少反映出在宫殿区的边缘角落确实存在骨器加工活动。且从出土骨料表面整齐的金属锯加工特征来看,该处制骨活动不会是平民所进行的家庭式副业生产,而应当是拥有专业工具的制骨生产。虽然其生产规模尚难判断,但所服务的目标很可能还是生活在宫殿区的人群。该地点灰坑中出土的骨笄特征或许可以提供一些间接线索。在同一发掘区内出土了28件骨笄,其中仅有4件骨笄(14.3%)的笄首无特殊装饰,而其他24件骨笄(85.7%)均做出了较为复杂的装饰,一些笄首的形态与妇好墓等殷墟高级贵族墓葬中随葬的骨笄一致(图五)。另外还发现有5件分体式笄帽,这种笄帽的制作成本也都高于殷墟一般的无装饰骨笄。该地点具有复杂装饰的高端骨笄比例显著占优,这与殷墟其他制骨作坊和一般性居址所发现的以无装饰骨笄为主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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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 殷墟宫殿区花园庄西南地点出土的部分骨笄
综合多方面线索,我们认为小屯宫殿区西南角可能确实存在一处制骨作坊,不过生产规模可能不大。其主要供给目标与铁三路、大司空村等不同,是专门以宫殿区人员为服务对象,特别是生产高端骨器。同时,该地点也是宫殿区食用弃骨的堆积场与分拣场,构成了宫殿区外制骨作坊的重要原料来源之一。特别是H27中适宜加工骨器的牛肢骨数量有限,因此发掘者就指出这些动物骨骼可能正是宫殿区庞大肉食消费的垃圾,绝大多数适合加工的肢骨应当已经过拣选后输送至宫殿区以外的制骨作坊。这也意味着宫殿区一处产生的动物骨骼,实际上会供给多座制骨作坊。
四 西周时期(3都邑8地点)
目前在周原和丰镐两处西周时期的王都均发现有多处制骨作坊,而西周诸侯都城内制骨生产遗存的发现和报道尚有限,仅虢都上阳城一处,年代在两周之际。其他若干从西周存续至东周的诸侯都城内所发现的骨器加工遗存,基本都属东周时期。
周原遗址是周人先周时期的核心据点,西周时期也仍是王朝的政治和经济中心之一。在周原遗址内存在云塘和庄白北两处规模较大的制骨作坊区(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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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周原遗址制骨作坊分布
云塘制骨作坊面积约40000平方米,经过了两次局部发掘(20),作坊建立于西周早期,延续至西周晚期。主要遗迹包括骨料坑、少量房址和墓葬。主要原料95%以上为牛骨,另有少量的马、羊和鹿的骨骼,产品则集中在笄、针两类。结合近期关于周原城墙系统的新发现(21),云塘制骨作坊位于周原小城以内,临近小城东墙。从周原聚落的整体布局来看,小城中部是高等级建筑的集中分布区,已发现的凤雏一号、三号、六号、七号、八号、九号、十号等一系列建筑(22),规模庞大,布置有序,构成了周原聚落中最大的宫殿建筑群之一。云塘制骨作坊与凤雏宫殿建筑群的直线距离约500米。虽然现在凤雏和云塘地点之间被深达30~40米的齐家沟所阻断,但齐家沟形成于东汉以后(23),因此西周时期云塘作坊与宫殿建筑群同处周原小城这一地理界标以内。云塘制骨作坊南侧依次临接齐家制玦作坊、齐家北铸铜作坊(24),这三处作坊设置紧密,几乎没有空白地带间隔(25)。
庄白北制骨作坊位于周原大城东南部。根据笔者对该地点的地表踏查,该作坊区面积可能不小于10000平方米。根据观察采集自该地点的骨料,该地点也存在一处以金属锯为主要加工工具、工艺设计似于云塘作坊的专业化制骨作坊。庄白北制骨作坊东距已发掘的周原李家(庄李)铸铜作坊遗址距离约300米。
丰镐遗址为西周时期的王都之一,以沣水为界分为丰京和镐京两部分。镐京在白家庄北发现有制骨生产遗存,不过资料公布甚略,且整个镐京遗址的考古材料有限,本文暂不讨论。丰京目前共发现5处制骨作坊遗址,包括张家坡、冯村北、新旺、曹家寨和马王村(图七),其中张家坡、冯村北、新旺地点进行了不同规模的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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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 丰京制骨地点分布
张家坡制骨作坊位于丰京遗址北侧边缘,在1955—1957年对张家坡第一地点西周早期居址的发掘过程中,出土了大量的骨角器成品、半成品、废料和未加工原料(26),另发现有磨石等少量制骨工具。可见的产品主要为笄、针、镞等。主要原料为牛、鹿骨骼,并存在较大数量的鹿角。张家坡地点同时确认存在铸铜生产,发现了4件陶范和1件浇口余铜。虽然发现的铸铜遗存数量有限,不过这些遗存也说明在发掘地点周邻区域应当存在具有一定规模的铸铜活动。
冯村北制骨作坊位于丰京遗址西部,调查确认的遗址总面积在9000平方米以上(27)。遗址在2011年和2013年进行了两次发掘,发现有西周时期的骨料坑和水井。原料以黄牛骨为主,少量使用马、水牛和鹿的骨骼,大宗产品为骨笄。
新旺制骨作坊位于丰京南部,1982年在发掘新旺村南的西周居址区时(28),即发现牛骨上多有加工痕迹(29)。1990年又在新旺村西南进行了小规模发掘(30),在3座灰坑中出土骨料150千克。两处地点均以牛骨为主要原料,约占60%,另有少量鹿、猪、马骨。主要产品为骨笄,另外还生产针、镞、铲和锥等工具。新旺村周边的两处发掘点位置临近,发掘所得的制骨遗存年代均属西周晚期,因此当属同一处制骨作坊。
曹家寨东北和马王村东制骨地点都是调查发现,未经过系统发掘,因此作坊原料和产品特征等内部信息不明。曹家寨(亦称曹寨)东北制骨地点位于整个丰京遗址中部,1950年代和2012年进行了调查和钻探,确认有多座西周时期骨料坑(31)。马王村东制骨地点位于丰京的东北部,面积约30000平方米(32)。在1957年、1959年和2012的调查中都有过发现数处骨料坑。1959—1960年在马王村居址区(即59-60客省庄南地铸铜地点)H10中发现26块西周早期用于铸造具有精美纹饰的铜容器陶范,因此该地点也同时存在铸铜作坊。
虽然丰京是否存在宫城城墙尚未证实,但1977—1984年间通过发掘和钻探,在马王村北、客省庄西南地点发现了目前丰京遗址内大型夯土建筑最密集的区域(33)。其中的四号夯土基址规模宏大,东西长61.5米,南北宽35.5米,总面积1826.98平方米,并构筑有排水设施、且屋顶敷瓦。因此,若客省庄区域是西周时期丰京的政治中心,位于其南侧的马王村东北制骨地点就是最近的一处制骨作坊,直线距离约300米左右。
三门峡李家窑遗址一般被认为是虢国西周末期至春秋时期的都城上阳城,发现有宫城和大城两重城圈结构(34)。李家窑制骨作坊位于上阳城大城中部、宫城以外东北侧(35),根据地图测算,距离宫城城墙不超过300~400米。上阳城的核心宫殿区可能集中在宫城的中北部,李家窑制骨作坊距离宫殿区的距离应当不超过700~800米。2000年在,自西周晚期灰坑H37中集中出土了1798件骨器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其中废料1771件。骨料表面存留有典型的金属锯加工痕迹。马萧林等认为李家窑制骨作坊的生产规模较小,可能为个体生产为主的小型作坊,有别于殷墟、郑韩故城等大型官营制骨作坊。不过,该地点出土骨料的金属锯痕规整利落,生产流程也表现出明显的模板化特征,生产原料高度依赖于牛骨,产品种类单一,且单个灰坑中骨料堆积密集。这些特征正是商周时期专业化制骨生产的表现。因此李家窑制骨作坊应当是一处专职的制骨作坊。发掘区内仅见H37一座骨料坑,可能是由于发掘范围尚未触及作坊骨料堆积的核心区域,因此其实际生产规模或许也较为可观。1987年在上阳城宫城以外、大城东北部发现有一处铸铜作坊,虽然目前上阳城的整体布局尚未发表,但该铸铜作坊显然与制骨作坊处于大城内的同一片区。
五 东周时期(7都邑17地点)
洛阳东周王城西北部的东干沟附近是战国时期手工业生产遗存的集中分布区。通过发掘,在这一区域发现了大量战国晚期的陶窑,而在窑场东南侧发现了一些经过磋磨的骨料,应当是一处战国时期的制骨生产地点(图八)(36)。同在该区域,还发现有战国中晚期的鼎足陶范、工具兵器陶范等铸铜生产遗存。东周王城的宫城位于王城的西南角,而在瞿家屯一带发现的大规模的夯土建筑群,应当为核心宫殿区(37)。制骨作坊距宫城的北壕约1.5千米,距离瞿家屯宫殿建筑群则约2.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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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 洛阳东周王城制骨地点位置
晋都新田是自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晋国国都所在。新田遗址是由多座古城址构成的聚落群,遗址面积广大、发掘年代跨度长,对于制骨生产遗存发现的报道情况较为零散(图九)。其中侯马西门地点和侯马农贸市场地点曾发现有制骨遗存(38),但遗址现已受到严重破坏,无法了解具体情况。相对丰富的报道主要集中在牛村古城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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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九 晋都新田制骨作坊分布
综合目前可收集的信息,初步推测侯马牛村古城南可能存在2处制骨作坊(图一〇)。1959年在牛村古城南I号地点进行发掘时,在500平方米的范围内发现大批制骨成品、半成品和废料,以及6座半地穴建筑和7口水井(39)。原料主要为牛骨、马骨和鹿角。《侯马铸铜遗址》中提及,1957年—1960年春、1960年秋—1961年夏,又在II号地点的T16H25、T17③中也发现大量半成品骨料(40),都具有金属锯加工特征。同时II号地点也发现有13座半地穴、地穴式房屋以及17口水井。牛村古城南I号地点和II号地点相距仅100余米,因此两次发掘所见遗存应当属同一制骨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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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〇 侯马牛村古城南的制骨作坊分布
牛村古城南的另一处制骨作坊位于XXII号地点。1962年在自T710H155、T719H590等单位出土大量骨器成品和骨料(41)。此次发掘还发现有48座半地穴和2地穴式房屋,以及21口水井。后再1990年再次对XXII号地点以北区域进行发掘,又发现一座长3.4、宽1.4、深2.68米的灰坑H417,出土大量的鹿角料和羊骨骨料。这两次发掘所见的骨料裁锯规整,显示出典型的金属锯加工特征,应当是一处专业化骨器生产作坊。XXII号地点距离I、II号地点超过500米,且中间间隔区域为铸铜作坊核心区,因此不太可能属同一作坊。如此,则牛村古城南区域存在两处制骨作坊。一处以I、II地点为代表,位于铸铜作坊区的东北侧。另一处则以XXII地点为代表,位于铸铜作坊的西南侧。两处制骨作坊的运行时间大致是并行的,均是从铸铜作坊2期至6期(即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根据发掘者对整个侯马铸铜作坊区的分析,II号地点和XXII号地点也正是铸铜活动最密集的两个地点。《侯马铸铜作坊》报告中未分别统计I号、II号、XXII号地点骨料的动物构成和产品类型,不过统述这几处地点骨料的主要动物种属为牛、马、猪、羊、狗和鹿等,主要产品则包括笄、刀、叉、锥、带钩、马镳等器物。
侯马牛村古城具有“回”字形两重城墙体系(42),其中内城为宫城,位于大城中部偏北位置,内城西北部是大型夯土建筑的密集分布区,至今仍保存有高于地面的大型夯土台基。总体来看,牛村古城南的两处制骨作坊均位于大城以外,距离宫城南墙约1千米,距离核心建筑群约1.4千米。
曲阜鲁故城为西周至战国时期鲁国都城。目前共发现3处制骨作坊遗址,包括林前村西北、御碑楼、盛果寺东北地点(图一一)(43)。御碑楼地点位于大城中部偏西,面积约12000平方米,运行年代在春秋时期。盛果寺东北地点位于御碑楼作坊以东,大城中部偏北位置,曾进行过试掘,发现有丰富的带有切锯痕迹的骨料,运行年代也大致在春秋时期。同时在盛果寺东北地点的的试掘过程中,还确认该地点存在一处春秋时期的铸铜作坊遗址。林前村西北制骨作坊位于鲁故城大城西北部,临近大城北墙,运行年代在战国至西汉时期。鲁故城东周时期的宫城可能位于现周公庙高地一带,并被城墙围合。春秋时期的御碑楼制骨地点和盛果寺东北地点距离宫城城墙均在500米左右,距离宫殿区核心建筑群至少约600米左右。而战国时期的林前村西北制骨作坊距离宫城城墙则有约1.2千米,距离核心建筑至少约1.3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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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一 曲阜鲁故城的制骨作坊分布
临淄齐故城涵盖了姜齐和田齐两个时期,由大城和位于大城西南部的小城组成,其中一般认为小城为战国时期的宫城。目前已发现的制骨生产地点全部见于临淄大城内,包括崔家庄北(73号制骨遗址)、河崖头村西南(52号制骨遗址)、东古城村南(51号制骨遗址)、田家庄村东北、苏家庙村西(61号制骨遗址)、石佛堂村共6处地点(图一二)(44),年代基本都在东周时期。其中,位于齐故城大城西北部的石佛堂村地点在1961年进行了试掘,发现了大量骨料,年代应属战国时期,骨料堆积从地表0.5米延伸至2米地下水位线深度仍未结束。共出土骨料3800余件。骨料类型包括了未加工的原料、半成品、废料和少量成品。在石佛堂村及村南,还发现有一处面积约达40000平方米的炼铁遗址,年代为战国时期(45)。齐故城其他几处制骨作坊都分布在大城东北部。在崔家庄村北、河崖头村西南、东古城村南3处地点的调查中也都同时发现有冶铁遗存。齐故城所见的这些制骨生产地点,均远离宫城。其中,石佛堂村地点距临淄小城最近,与小城北墙相距约1.5千米,距离宫城的核心建筑之一桓公台基址约2.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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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二 临淄齐故城的制骨作坊分布
郑韩故城先后为东周时期郑国和韩国的国都,目前确认并发掘了人民路制骨作坊遗址(亦称张龙庄遗址)(图一三)(46)。该作坊遗址在1965年进行了小规模试掘,后在1989年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正式发掘,估算作坊总面积在20000平方米左右,出土数量庞大的各类骨料和骨制品。遗址中的主要骨料和成品骨器出土于战国中期至战国晚期地层,属韩都时期。成品所反映的产品类型包括笄、锥、耳勺、刀、针、抿、珠、环、贝、扣、镞、鸟形骨笄帽,并同时出土有少量磨石等可能用于制骨生产的工具。遗址内发现有铁刀等铁质工具,因此也不排除已经开始使用铁锯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发掘简报提及在试掘过程中与骨料伴出了多块用于铸造金属工具的陶范,因此表明在该地点的周邻区域存在铜器或铁器生产活动。郑都时期,新郑城内尚无中部的南北向隔墙,而到韩都时期增建的中部隔墙,将城市主体分为东、西两部分(47)。西城中部的梳妆台和阁老坟一带,可能是韩都时期的政治中心。人民路制骨作坊位于东城中部,西距中部隔墙约1千米,距离韩都宫殿区约2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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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三 郑韩故城的制骨作坊位置
易县燕下都是燕国战国时期的主要都邑之一,1964年对武阳台22号制骨作坊进行了试掘(48)。该作坊位于燕下都东城西北部,该区域也是燕下都手工业作坊的集中分布区(图一四)。遗址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运行年代在战国晚期。作坊内发现较多制骨半成品和废料,以牛骨和马骨为主,另有少量鹿角料。所发掘的成品总数不大,但类型丰富,包括匕、刀、栉、梳、耳珰、笄、贝、盖弓帽等。还发现1口水井,井内堆积不少骨料。在发掘过程中出土了一定数量的铁器,发掘者推测其中一些铁器应当是制骨工具。该作坊西侧180米左右为23号铁器作坊,北侧100米为21号铁器作坊,都相距甚近。22号制骨作坊距离武阳台、望景台等燕下都核心宫殿建筑约1.2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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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四 燕下都的制骨作坊位置
在赵国都城邯郸的郭城大北城内,调查确认有一处制骨作坊遗址,位于“和D12”地点(图一五)(49)。在地表以下6米左右的文化层发现很多已经锯切平整的骨料。共出的细把豆、板瓦、筒瓦等主要为战国时期,推测骨生产的年代也基本相同。该地点位于邯郸大北城东部,根据1960—70年代的调查,这一区域是邯郸城内手工业作坊的集中分布区,其中战国时期的铸铜作坊“中北D1”地点靠近制骨作坊东侧。相比之下,大北城“和D12”制骨作坊距离邯郸宫城赵王城的北城墙则超过3千米,距离核心建筑之一的“龙台”建筑基址则达到约3.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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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五 邯郸赵都的制骨作坊位置
六 讨论
通过梳理中原地区青铜时代15座都邑中的40处制骨地点,我们可以对骨器生产在早期城市体系中的空间布局及其演进特征予以归纳。
一、从历时性变迁的角度来看,制骨活动表现出逐渐被排除于核心政治功能区(宫城与宫殿区)以外的趋势。我们以上述各都邑中距离宫殿区最近的制骨生产地点为参照,考察其与宫殿区核心建筑群的相对距离,其变化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里头至早商时期,在宫殿区内即存在制骨生产地点,且距离核心建筑群的距离普遍小于200米。典型代表为二里头一号制骨作坊、郑州商城人骨加工地点、偃师商城祭祀区制骨地点。这些生产点的生产规模都不大,其目的可能是为宫殿区生产少量的特殊骨器。
第二阶段:晚商至西周晚期阶段,在都城核心政治功能区的空间界标(如围壕、宫城城墙)以内仍存在制骨生产地点。不过,它们与核心建筑群的距离已拉开至300~500米左右,典型代表如殷墟花园庄西南地、周原云塘、沣西客省庄等,这些骨器生产点基本都位于宫殿区内的边缘。
第三阶段:西周末期至春秋时期,都邑的宫城界标之内已无制骨生产活动,距离宫殿区最近的制骨作坊都被安置在宫城城墙以外,不过距离尚不远,一般在距离宫城城墙500米范围内,与核心宫殿建筑的直线距离则在600~800米左右,不超过1千米。典型代表为李家窑制骨作坊、鲁故城的盛果寺和御碑楼地点。
第四阶段:大致为春秋晚期至战国晚期,承继前一阶段,制骨作坊此时均位于宫城以外,但距离都城政治核心区的距离被进一步拉开。与宫城最近的制骨作坊,其与宫城城墙的距离普遍在1~2千米,距离核心宫殿建筑群更是达到1.2~3.5千米。洛阳东周王城、侯马牛村古城南的两处制骨作坊、临淄石佛堂村、鲁故城林前村西北地点、郑韩故城制骨作坊、燕下都、邯郸“和D12”地点等战国时期的制骨作坊基本都是如此。
图一六显示出制骨活动逐渐远离核心宫殿区的过程。其中第一和第二阶段,即二里头至西周时期,制骨生产活动尚可存续于宫城内部。而在第三与第四阶段,即西周末期以后,已被完全设置在宫城以外。唯一的异常值为洹北商城的制骨作坊,该作坊位于宫城以外,且距离核心建筑达800米左右。我们推测,很可能是因为洹北商城的考古工作持续时间尚短,目前在韩王度地点所发现的制骨作坊,并非洹北商城唯一的制骨作坊,在其宫殿区内的边角地带很可能也存在制骨生产地点,这一点有待未来考古发现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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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六 不同时期都邑中制骨作坊与宫殿区核心建筑最近距离的演变
导致制骨生产在城市空间配位上改变的原因,可能源自于原料供给关系和骨器消费习惯的改变。首先,牛骨的供应主体可能发生了变化。牛骨是整个青铜时代制骨生产中最主要的原料类型,而制骨生产是屠宰业和肉食消费的次生活动。周原云塘作坊中的牛,绝大多数都是在3岁左右屠宰,符合肉类消费的屠宰策略。牛作为大型家畜,时代愈早,其消费普遍性就越低。因此宫殿区高级贵族的牛肉消费,必然是牛骨最重要的来源。同时,高规格祭祀活动中对牛的宰杀也可能构成了另一类来自宫殿区的骨骼来源。在二里头至晚商的宫殿区内,都发现有频繁的动物祭祀的遗存。二里头二号制骨作坊、偃师商城宫殿区制骨地点都靠近祭祀活动区。特别是偃师商城祭祀D区,在掩埋祭牲的大型祭祀坑中,埋有较多的猪骨和牛骨(50)。其中猪骨保存较为完整,而牛骨主要为下颌骨,即意味着适于加工的牛肢骨很可能已被拣选。前文提及的殷墟花园庄西南地发现的以牛头骨、脊椎为主的巨型兽骨坑H27,也是相似的情况。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郑州商城人头骨加工地点的原料也很可能来自宫殿区进行的特定人祭活动。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和城市屠宰业的平民化,以及进入东周时代后社会等级秩序的不断重组,牛肉的消费群体很可能下移,牛骨的来源渠道可以已不仅仅依赖于宫殿区(即使都邑统治者消费的牛仍是大量的)。因此,即便东周时期的制骨作坊普遍设置在远离宫殿区的一般居址区,也能够获得充足的骨料供应。
其次,高级贵族对骨器的重视程度逐渐降低,铜、金、象牙等材料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动物骨骼在特定高端器物中的地位,骨器与等级身份表征的功能逐渐疏离。以骨笄为例,晚商妇好墓出土有499件装饰精致的骨笄,它们是妇好在日常生活、仪式活动中佩戴的重要装饰物。而进入东周时期后,高级贵族更趋向于佩戴玉、铜、金等质地的发笄。骨笄大体上只作为一般平民生活用品。因此,制骨作坊本身服务于都邑统治者的作用逐渐降低,而基本沦为单纯的一般平民日用品的供应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其设置地点就没有必要紧邻宫殿区,而应更偏向设置在一般居址区。
相比之下,铜铁作坊与宫城的距离则一直相对紧密,这种差别在东周时期尤为明显。当制骨作坊普遍设置在宫城1~2千米以外时,一些都邑的宫城内或紧邻区域仍存在不同规模的铸铜作坊。如临淄齐故城西南小城内就发现有至少4处铸铜制铁作坊以及1处铸币作坊(51)。在郑韩故城韩都时期,西城内宫殿建筑群西北侧存在一处战国时期铸铜作坊(52)。曲阜鲁故城在周公庙宫殿区西侧约100米即存在一处面积约5万平方米的大型冶铁遗址(53)。铜铁作坊的产品,特别是铜礼器、兵器以及进入东周之后新出现的钱币,始终受到贵族阶层较高的关注。西周以降制骨作坊和铜铁作坊在分布特征方面的对比,可能正反映出不同手工业类型由于其产品价值、服务对象等方面的变化,导致其在城市工业布局中的优先级出现分化。
二、从已经发现了多处制骨生产点的都城来看,不同规模的制骨活动与宫殿区的相对位置存在明显差别。从二里头至晚商时期,宫城以内存在的制骨生产地点,其生产规模都不大,如二里头一号、郑州商城人头骨加工地点、偃师商城祭祀区、殷墟花园庄西南地等。而同一时期的大型制骨作坊全部位于宫城以外,如二里头二号、郑州紫荆山、洹北商城、殷墟铁三路、大司空村、北辛等地点。至西周时期,以周原云塘为代表,宫城以内的制骨生产开始扩大,而这也是制骨活动将由宫城之内移除的过渡状态。从洹北商城、周原云塘作坊的发掘情况来看,作坊所使用的骨料主要都是仍然包裹着筋膜组织的新鲜骨料。当制骨生产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此类生鲜原料的堆放、清洗、加工和废料处理方面都存在空气和水污染问题,且视觉观感较差(54),恐不符合高级贵族对生活环境的需求。且对于场地面积、交通运输的需求不断增加,相对封闭的核心宫殿区内就不再适合容纳大型制骨作坊。西周以后的大型制骨作坊都基本集中在郭城甚至更加外围的居民区,也反映了不同层级城市居民对生活环境的差异化容忍度。
三、青铜时代制骨作坊在空间布局上的另一重要特征就是其对铜铁作坊强烈的依附性。在所统计的40处制骨地点中,附近发现有铜铁冶铸活动的有26处,约占65%。尤其在进行了一定发掘的22处遗址中,有18处在周邻发现有同时期的铜铁作坊,约占82%。青铜时代制骨工业的最重要基础技术特征就是金属锯的普遍使用。各个遗址中骨料上普遍出现的金属锯痕,意味着消耗的金属锯数量必然相当可观的。但实际发现的青铜锯条的数量都极为稀少,远无法与青铜锯痕的数量相匹配。目前仅在郑州紫荆山、殷墟大司空村、北辛、周原云塘4处地点发现了零星青铜锯实物。此外,在周邻存在铁器作坊的几处战国时代的制骨作坊中,也未发现铁锯。造成这种现场的原因应当就是对大量磨损报废的铜铁锯条进行了较为频繁的回收重熔。由于生产过程本身的工艺特质,相比于制陶生产,制骨生产对于金属工具的依赖性和需求量均更加强烈。因此,靠近铜铁作坊设置制骨生产点也就成为了满足制骨工业对金属工具稳定需求的方式。
当然,制骨作坊也会为铜铁铸造工业供给各类骨质工具。在殷墟孝民屯、苗圃北地、周原李家、侯马牛村古城南等经过大规模发掘的铸铜作坊内部,均发现有不少骨刻刀、骨刀、骨锥等骨质工具。侯马铸铜作坊的发掘者就指出,遗址内出土的大量骨质刻刀可能就是雕刻陶模和陶范的工具。侯马铸铜作坊的生产量巨大,且作坊运营时间很长,因此所需的各类骨质工具以及其他生活用骨器的数量必然也是相当可观的。不过相比之下,在一些东周时期的铜铁作坊附近,却不一定存在制骨作坊,特别是对于一些设置在宫城附近的铜铁作坊。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应当更多的还是制骨作坊对铜铁作坊的依附。
综上,中原地区青铜时代大型都邑中制骨作坊空间配置的特征与演变,反映了不同时期制骨手工业产业链的变化。在原料的主要来源、生产场地需求、对工具提供方的依附性、产品价值以及产品主要需求者等多个方面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各个时期的城市管理者如何安排制骨生产的位置。制骨工业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由于其产品价值的降低,逐渐退出高级贵族的生活。同时,至东周时期,社会肉食群体的扩大也使制骨作坊可以不在仅仅依赖于高级贵族生活废弃物作为原料,而能够从已进一步发展的城市经济活动中获得充足的骨料来源。可以说,制骨作坊布局特征的演变,正反映了一类手工业产业在社会宏观政治经济体系中浮沉的历史过程。
附记:本研究是在刘绪老师生前的重要建议下开展的,写作过程中雷兴山、马晟楠等师友给予了宝贵的意见和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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