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商城在众多商城中,水系布局最为明晰,通过整理偃师商城的“一”字形水道[1]和倒“几”字形水道[2]的演变[3]可知,偃师商城的水道不断改建。其原因既有技术进步与水利设施缺陷之故,也和整座城址的布局观念变迁有关。
就偃师商城的布局,诸多学者做出研究,如陈国梁先生对小城的布局进行了系统梳理,并认为小城在初期的营建是遵循了“经水若泽”的理念,在城市的空间规划中体现了“方里而井”的理念[4];常怀颖先生认为偃师商城继承了夏都二里头的街区式布局[5] 。本文拟梳理偃师商城的建筑及水系布局和变迁情况,探讨偃师商城布局观念的沿革。
一、偃师商城聚落形态及变迁
(一)偃师一期
1. Ⅰ段(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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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城北部发现有出土了Ⅰ至Ⅳ段的陶片及兽骨的“大灰沟”[6]。其后,被证实为祭祀C区和B区,根据出土陶片,C 区和 B 区为Ⅰ段时建立。十号宫殿形制与八号宫殿相似,发掘者根据其打破关系和遗址布局,推测其建立不晚于Ⅰ段,废于Ⅲ段[7] 。
一号宫殿北庑外侧的路土被含Ⅱ段陶片的H46打破[8],而北庑建成较晚[9],则一号宫殿最晚期建筑在Ⅱ段时已使用,一号是九号宫殿的附属建筑,则九号在Ⅱ段时也已使用,因此,一号与九号早期建筑始建于Ⅰ段[10]是合理的。七号宫殿水道淤土中出土Ⅱ段陶片,则迟至Ⅱ段时,七号宫殿已使用[11],谷飞先生认为七号与四号始建于Ⅰ段。限于材料,无法判断其合理性,不过迟至Ⅱ段时,七号与四号已建立。
2. Ⅱ段(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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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建立了小城,并且东北隅出现了铸铜遗存。此外根据Ⅱ号府库下层建筑中出土一期Ⅱ段陶鬲残片和Ⅱ号府库建立于龙山地层之上[12],表明Ⅰ段时,此处没有商人遗迹,Ⅱ号府库的下层建筑应在此时建立。宫城东南角祭祀 D 区出现,其祭祀坑底层发现Ⅱ段陶片[13] 。
3. 偃师一期与二里头
在近几年的考古发现中,在偃师商城发现了二里头二至四期的遗存 (小城北墙的灰坑[14] 、Ⅲ号基址发现的沟渠南北向G1、东西向G2和灰坑[15]),结合以往的考古发现,如小城东墙基槽下平行基槽处发现两道南北向沟渠[16],此沟渠与Ⅲ号基址发现的沟渠G1,距离接近,形制相似,应是同一沟渠。结合地理位置,证明此地在二里头时期可能是一处具有防卫哨所性质的聚落。Ⅰ段时,夏商人群可能在偃师商城共存。
(二)偃师二期
1. Ⅲ段(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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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在此时建立并削减了小城城墙,破坏了东北隅的青铜作坊,挖掘了大城护城壕。较早的水井中出土有早于Ⅳ段特征的陶片,因而八号应建于Ⅲ段[17],十号宫殿被Ⅳ段灰坑打破,十号与八号宫殿形制相似,应是相继的建筑,则十号宫殿废于Ⅲ段。六号宫殿的路土层被少量Ⅳ段灰坑打破,垫土层叠压Ⅲ段灰土层[18],则证明六号始建时间不早于Ⅲ段,不晚于Ⅳ段,可能在Ⅲ段末开始建,Ⅳ段早期建成。九号宫殿在此时向西扩建为二号宫殿[19],并增修了二期宫城城墙。
Ⅲ号府库的建筑打破了Ⅲ段的灰坑,且府库在修建时规避小城,Ⅲ号府库应始建于Ⅲ段[20]。在Ⅲ号府库北发现XV基址,Ⅲ号府库未发现围墙,推测XV应是Ⅲ号的附属建筑,与Ⅲ号府库兴废同步,因此XV基址可能建于Ⅲ段。通过与Ⅲ号府库比较发现,Ⅱ号府库中层建筑在台基中部出现两道平行的墙基 [21],Ⅲ号府库也有此现象[22],形制相似,Ⅱ号府库中层建筑应与Ⅲ号府库为同一时期即Ⅲ段。
XIII号囷仓位于小城西北角,紧贴小城北墙,东北角紧贴北墙拐折段,在北墙挖掘中也未发现下压XIII号囷仓的现象,可知,XIII号始建不早于Ⅱ段。XIII号建筑群的几座基址的下层建筑形成时间可能为Ⅲ段[23],说明XIII号可能在Ⅲ段时建立。
2. Ⅳ段(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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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宫殿早期建筑西排西庑的水道P6打破Ⅳ段灰坑[24],证明三号宫殿的上限不早于Ⅳ段。曹先生[25]认为P6打破Ⅳ段灰坑,是因为清淤,但P6 为石筑水道,清淤并不会破坏水道,另据报告,三号改建于七号宫殿,因此,三号宫殿早期上限建于Ⅳ段。四号宫殿H31下出土Ⅳ段的坩埚、铜渣、铜矿[26],表明此时宫城出现冶铸遗存。
祭祀D区的大型祭祀坑虽在六号宫殿建成后废弃,但此处仍存Ⅳ段的祭祀沟[27],表明祭祀D区仍存在。
Ⅱ号府库上层建筑下压中层建筑,上层建筑的附属水沟被Ⅴ段墓葬打破[28],表明Ⅱ号府库上层不早于Ⅲ段,不晚于Ⅴ段改建。F2005上层建筑出土陶片有Ⅳ段特征[29] ,因此上层改建于Ⅳ段。XIII号囷仓上层建筑的形成时间不早于Ⅳ段,废于Ⅴ段[30],表明Ⅳ段时XIII号建筑群经过改建。
新西门位于“一”字形水道与大城西墙的交汇处,门道柱础叠压晚期水道,说明新西门晚于晚期水道,打破门道的沟状堆积和灰坑内出土Ⅴ段和Ⅵ段遗物,应建立于Ⅳ段,废弃年代为Ⅵ段[31] 。
(三)偃师三期
1. Ⅴ段(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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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号宫殿下压Ⅳ段灰坑被Ⅵ段叠压,即建于建于Ⅴ段[32],且五号宫殿改建于六号宫殿,并将祭祀D区废弃成为五号院落的一部分。三号宫殿晚期改建的南门塾形制与五号宫殿相似,三号宫殿晚期应建于Ⅴ段,并修建三期宫城城墙。此时,在小城东南角Ⅴ号基址东部发现了青铜冶铸遗存,可能有铸铜作坊[33]。小城东门位于小城东墙穿倒“几”字形水道处,门间城墙基槽被路土层叠压,表明城门后于城墙建立。根据路土中包含陶片判断,应是Ⅴ段修建[34] 。
Ⅱ号府库上层建筑的附属水沟被Ⅴ段墓葬打破[35],表明Ⅱ号府库已开始废弃,直到Ⅱ号府库上层建筑被Ⅵ段的灰坑破坏时,完全废弃。Ⅲ号府库被不晚于Ⅵ段的灰坑打破,表明Ⅲ号府库在Ⅴ段废弃 [36]。一号宫殿基址被五号宫殿打破 [37],表明一号宫殿在Ⅴ段时废弃。叠压XIII号囷仓上层建筑的地层中有Ⅴ段陶片[38],XIII号囷仓则废于Ⅴ段。
2. Ⅵ段(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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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城内建筑大多被Ⅵ段的灰坑和地层打破或叠压,表明已逐渐废弃,至Ⅷ段时,该城已彻底废弃,沦为一般聚落。
(四)其他基址[39]、路土(表1)、墓葬(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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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内发现大量夯土基址和路土,大多无法判断年代,但从商城整体的沿革来看,均应建立在Ⅵ段前,废弃于Ⅵ段。
Ⅸ号和Ⅵ号:Ⅱ号府库对面,可能与Ⅲ号府库和XV基址关系相似,推测兴废应与Ⅱ号府库同步。Ⅶ-1号:夯土被含Ⅴ段陶片的灰坑打破,表明该基址废弃于Ⅴ段。Ⅶ-2号:打破Ⅴ段和Ⅳ段地层,被Ⅴ段地层叠压,表明Ⅶ-2号建于Ⅴ段,废于Ⅴ段。Ⅺ号:G2②层陶片不早于一期,④层含与小城城墙一样的红褐色土,可能是Ⅲ段时削减小城后倾倒形成,F6被G2破坏,则F6为Ⅲ段期建筑。Ⅺ号基址被Ⅵ段地层叠压。Ⅻ号:夯土下为Ⅰ段时期的墓葬,表明Ⅻ号基址不早于Ⅰ段。Ⅻ、ⅩⅥ、Ⅷ、Ⅸ、Ⅵ号在宫城旁,应同为贵族建筑群,兴废应基本同时,即Ⅲ段时应已建立。
89YST2F1 与 F2[40]:F1 夯土内包含Ⅲ段陶片,F1叠压Ⅲ段灰坑,F1被Ⅵ段地层叠压,路土层叠压Ⅳ段灰坑,被Ⅳ段水井打破,路土西北延长线与F1相交,推测F1与F2始建不晚于Ⅳ段,废于Ⅵ段。Ⅹ号:位于大城,与89YST2F1、F2可能组成建筑区,则始建应不晚于F1与F2,即Ⅳ段。小城东北角外,发掘出大量居住址、陶窑及围墙遗存,其中较早的不晚于Ⅲ段建立,最晚的始建于Ⅵ段,废弃于Ⅵ段。围墙也是最早建于Ⅲ段,废于Ⅵ段。
Ⅴ号和Ⅳ号基址:与L1南部相接的Ⅴ号和Ⅳ号基址,不晚于Ⅲ段建成。Ⅶ-1 号规避 L①和L2,应不早于L①和L2的形成时间,即Ⅱ段,更可能在Ⅲ段时建立。
偃师墓葬大多集中于发掘Ⅱ、Ⅲ、Ⅳ区,即大城的东北部和小城北墙。
二、偃师商城水系布局及变迁
(一)宫城水系
1. 布局
(1)水井
据曹慧奇先生整理[43],可知宫城水井大多发现于宫城北部的八号宫殿和四号宫殿后院及祭祀区,共23座,宫城南部的宫殿基址中只在一号和六号宫殿中各发现了一座和两座水井。此后,又发现在六号宫殿的水道南侧有一座水井,早于六号宫殿,可能为祭祀D区水井[44]。
(2)建筑附属沟渠
位于宫城北部祭祀 C 区西侧的19号基址,有两条穿宫城城墙的排水道[45],一号宫殿位于宫城中部,内有六条石砌水道和若干浅沟,P9在二号宫殿东门道,与P1经浅沟相连;P2在一号宫殿西庑;P1、P3、P5在宫殿东部汇合并连四号宫殿南部排水道,穿宫城城墙 [46]。一号宫殿北庑外侧还有一条沟渠H46[47]。四号宫殿的东北角、东南角和南庑南面各有一条东西向横穿宫城城墙的水道 [48]。七号、六号宫殿各有一条石砌水道。三号宫殿的西庑、南庑各有两条石砌水道和门道散水[49],五号宫殿的北面有一条东西向水道P13,南庑有一条石砌水道P12和门道散水[50]。
(3)城外沟渠
宫城东墙以东的“一”字形和倒“几”字形水道的排水道处均发现南北向沟渠G1/G4(“一”ⅥT2-G1/G4、“几”ⅥT1-G1/G4)[51] 。这四条沟渠应是同一条沟渠的早晚期遗存,经追探,沟渠总长超 1000 米。宫殿及小城东部建筑群的废水应是汇入此水道排出,并通过“一”字形和倒“几”字形水道排入鸿池。在宫城西侧的发掘中,发现了三号基址西庑的排水道汇入宫城外的南北向沟渠,第三道宫城西墙南段也发现有沟渠[52]。
2. 变迁
(1)偃师一期(图一,图二)
池苑形成年代不晚于偃师商城Ⅱ段,Ⅵ段时废弃。一号宫殿水渠 H46 和七号宫殿水道[53]均含有Ⅱ段陶片,应均不晚于Ⅱ段时期。
一号[54]:P1 分为三期,最晚期位于西庑门道中央,应与西庑东部建筑一同改建。P2打破西庑,证明P2晚于P1。P3起于北庑外缘并打破北庑,P5打破东庑外缘,北庑东庑外缘存在二次修筑现象,则P3和P5稍晚于北庑、东庑。P4为暗渠,可能与P1相似,与一号宫殿一同修建。结合上文,P1和P4建于Ⅰ段,P2、P3、P5建于Ⅱ段。
四号:南庑南面的水道,可能与一号宫殿P3、P5 水道相连,应不早于 P3、P5 水道,即Ⅱ段修建;四号宫殿的其余水道应为四号宫殿时期修建,即Ⅰ段,并于Ⅵ段时废弃。P1、P3、P5和四号宫殿南庑南面的水道是宫城的重要排水道,不会因附属建筑的废弃而废弃,应一直使用至Ⅵ段。
(2) 偃师二期 (图三,图四) 和三期 (图五,图六)
ⅥT2-G1 排水道打破“一”字形水道晚段,内含Ⅳ段陶片[55],表明其至少于Ⅳ段时建立,结合 G1 旁堵水遗存,Ⅳ段时池苑排水可能经此流通,解释了Ⅳ段池苑排水道的疑问。ⅥT1-G1打破倒“几”字形水道晚段,叠压于含Ⅵ段遗物地层下,且打破其下的 G4[56]。因此,ⅥT2-G4 建于Ⅲ段 , Ⅵ T1-G4 与 Ⅵ T2-G1 同期为Ⅳ段时“一”字形水道废弃后清修原沟渠形成,ⅥT1-G1为Ⅴ段新建倒“几”字形水道时破坏原沟渠后重建,至Ⅵ段废弃。
三号基址西部的南北向排水沟应与三号宫殿一同建立,推测此水道可能向北与二期宫墙平行,Ⅴ段扩建宫城城墙时改建与三期宫墙平行。
二号:P9 位于二号宫殿东门道,被 D15 打破,应同二号宫殿一同修建,即Ⅲ段。
三号[57]:P6 打破包含Ⅳ段陶片的灰坑和路土,则P6不早于Ⅳ段。P10打破南庑夯土台基及院内路土,P11打破南庑夯土台基,则P10、P11稍晚于三号修建。P6、P7、P10、P11皆出Ⅴ段陶片,则迟至Ⅴ段皆已修建,P6 较 P10、P11 稍早,可能为Ⅳ段,其余水渠可能为Ⅴ段。而P7位于东排西庑,据报告,东排西庑叠压南庑,应较晚,因此,P7可能是三号宫殿水渠中最晚的,三号宫殿的水道在Ⅵ段时随三号宫殿一同废弃。
五号[58]:北面水道P13平行五号,且水道拐折与五号正殿、东配殿的格局相似,应与五号一同规划,并与一号的P3、P5相连,P12打破南庑夯土台基,应稍晚于五号修建,水道皆建于Ⅴ段,废于Ⅵ段。
六号:水道位于门道中央,穿Ⅱ、Ⅲ段祭祀坑,可能与六号一同修建,因六号改建为五号宫殿,废于Ⅴ段。
(二)小城水系
1. 布局
(1)沟渠
小城北墙处发现了一段南北向水沟 T53G2,被小城北墙打破后废弃[59] 。倒“几”字形水道进水道处有南北向沟渠G10,可能为小城西部建筑群排水,另有东西向沟渠G2、G5、G8和南北向沟渠G3、G4、G6、G7、G9。排水道处亦发现东西向沟渠,自小城东门连G1/G4,G2、G5、G8或可通至西一门[60]并与小城东门沟渠相连,形成横贯小城东西的水道。在小城东城墙北段有一条横穿城墙的东西向石砌水道(92YSⅣT41-47H157)。
(2)建筑附属沟渠
Ⅱ号、Ⅺ号基址群有排水系统。Ⅱ号府库三期建筑都有明道浅沟、水池[61](与三期建筑一同兴废,以下不再赘述),并与 G10 组成网络状排水系统。Ⅺ号 F4 基址南有石砌水道[62]。两处水井在宫城东南。(1983 年ⅧT3H4[63]和 1992 年ⅧT2H6[64])
2. 变迁
(1)偃师一期(图一,图二)
Ⅰ段:水利发现不多,主要为T53G2,由于被小城打破,因此判断其为Ⅰ段水道。同样在小城东墙处也发现了被小城打破的水道 (97YSⅥT14 沟渠[65] 、Ⅲ号基址 G1、G2[66]),G1 和 T14沟渠位置相近,可能是同一沟渠,且可能与相近古湖泊连通,G1、G2 为二里头时期沟渠,可能在偃师Ⅰ段时仍能使用。
Ⅱ段:92YSⅣT41-47-H157水道南北两壁陡直,没有破坏城墙,推测与小城一同修建,即Ⅱ段。根据报告,水道被包含Ⅳ段遗物的 H157 打破,证明迟至Ⅳ段时,该水道被废弃。
倒“几”字形水道进水道处发现的G2-G8被建于Ⅲ段的早段水道打破,G5打破G4、G6,G2打破G3,G8打破G9,G2、G8出土Ⅲ段陶片[67],其中G2的延长线与G5、G8重合,推测可能是同一沟渠,而G2、G8出土的Ⅲ段陶片有可能是改建水道时,将早段水道中的淤土倾倒在沟渠内形成的,因此 G2、G8、G5 暂判断为Ⅱ段末Ⅲ段初沟渠,则G3、G4、G6、G9为Ⅱ段时期。排水道的几处沟渠可能与G2-G8相似,Ⅱ段时建立,Ⅲ段时废弃。
(2)偃师二期(图三,图四)
在倒“几”字形水道进水道处发现了南北向沟渠G10[68],G10内出土了Ⅳ段陶片并打破出土Ⅲ段陶片的G8,证明G10建立不早于Ⅲ段,不晚于Ⅳ段,综合推测建于Ⅳ段。
(3)偃师三期(图五,图六)
Ⅺ号基址群中的一条东西向水道,被有Ⅴ段陶片的灰坑打破西端,表明水道建立时间早于Ⅴ段。倒“几”字形水道进水道处的南北向沟渠G10被含Ⅵ段陶片的地层叠压,证明Ⅵ段废弃。
(三)大城水系
1. 布局
大城分城外水利和城内水利。城外水利又分人工和自然水利,有防洪和军事防卫作用。自然水利为城南的洛河和城东南的古湖泊,人工水利是环绕城墙的护城河和城西人工改造的古河道。城东南的古湖泊迫使偃师先民建造大城时在东南角拐折,大城呈“刀”形,这种城址布局和城外水利与《管子》中的城市规划理念相吻合。
大城城内水利以21座水井为主,多集中在发掘区Ⅳ区 (小城东北角外)[69] ,排水道除大城东北隅[70]外,其余四条[71]也集中在Ⅳ区。其中两条水道平行城墙,位于城墙与夯土围墙间,围墙内有铸铜和陶窑遗存,其他水道旁有房址和陶窑。此区域有居住址、陶窑和四段围墙,可能是围院作坊组成的手工业区域,水井满足此区内作坊和居民生活、排水需求,兼具消防作用。
2. 变迁
T55-G3上层出土遗物中有明显的一期特征,G3 的上层堆积非淤土,应是废弃堆积,证明 G3不晚于一期时废弃,可能是二里头时期形成的沟渠。T11-G1打破城墙附属堆积即护城坡[72],护城坡与大城一同于Ⅲ段时建立,则沟渠不早于Ⅲ段时建立,而沟内淤土中出土有符合Ⅴ段特征的陶鬲,则该沟渠至少用至Ⅴ段。96YSⅣT103被含Ⅳ段陶片的灰坑打破,不晚于Ⅳ段时废弃。有两条沟渠限于材料无法判断。
三、布局观念的变迁
(一)偃师一期的布局(图七)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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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Ⅰ段
从偃师小城北墙的发现来看[73],小城北墙基槽叠压二里头四期的灰坑,说明小城北墙的年代晚于二里头四期,小城北墙建于偃师商城Ⅱ段,至少可证明迟至Ⅱ段时,偃师商城处的二里头四期聚落已消亡。推测在偃师一期Ⅰ段时,商人占领了此地,并作为进攻二里头夏都的基地,但战时匆忙,不能大兴土木,因而未建小城和池苑,仅建立宫城以卫商汤,形成以备战为主的次级聚落式布局。
2. Ⅱ段
在Ⅱ段时,商人已赢得战争,但刚征服夏人,需要营建一座城址镇摄夏遗民,拱卫商人统治,偃师商城南邻洛河,北依邙山,东西两侧存在着南北向的古河道,东南部则濒临大型湖泊,西南距二里头约6公里,是筑城的不二之选。
从整体布局来看,此一阶段,在小城外出现了商人冶铸遗存,表明此时在小城外有商人聚落,形成了一重聚落和双重城垣的城防体系。
此时,宫城已集朝、寝、祀、娱等功能,已能作为商王长期的居住地,即商人辅都,而非临时的别院。从小城内布局来看,小城被东西向沟渠 G2/G5/G8 分成南北两部分,以南部为建设核心,形成了一个以宫城为轴心、由 L2 和 L②及“一”字形水道组成的“干”字形布局,其中L2西与 L②南的Ⅱ号府库是军事功能区,L2 西与“一”字形水道南可能为管理Ⅱ号府库的高级军事贵族居住地,这种以宫城西南为规划重点、以军事为核心的营国模式,应是受偃师商城地理位置的影响,即西南方为夏人旧都,以西南角防卫为重点。表明此时商人的规划理念以军事防卫为出发点,有效利用古河道与湖泊,打造“一”字形水道和城市防卫体系,“因天才,就地利”的思想贯穿偃师商城始终。
(二)偃师二期的布局(图八)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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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时偃师商城的规模达到了鼎盛,偃师先民依靠地势,扩建了独特的刀形大城,并利用湖泊和古河道,构建了东西向和南北向的水资源利用体系、护城壕、三重城垣组成的城防体系。
1. Ⅲ段
与前期相比,功能区更加细化多样,分布也更广,宫城以南的Ⅳ、Ⅴ、Ⅶ号基址位于 L2 两侧,能直达宫城南门,可能是为王室服务的内服官区;Ⅻ、ⅩⅥ、Ⅷ号基址群位于宫城以东,与Ⅸ和Ⅵ号基址对称,可能也是贵族区;小城西北角的仓储区靠近小城北门,小城东北角与L⑥及L1所夹区域是制陶作坊和平民生活区,靠近大城东二、东三门。这种营国方式与《管子·大匡》篇所载“凡仕者近公(宫),不仕与耕者近门”的理念较为接近。此时偃师商城已出现专业的手工业生产及功能区,表明社会分工已成熟。同时小城城墙的防御功能减弱,成为商城布局网格的一环,将贵族、官员与手工业区、平民区分开,标志此时城乡已经分化,“造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的等级及社会分工理念影响了偃师商城的规划。
2. Ⅳ段
Ⅲ段时大城发现的铜窑已被废弃,Ⅳ段时宫城内出现了铸铜遗存,表明此时宫城内可能有铜窑。偃师商城处于早商时期,铜器制造还不发达,大城的铜窑转到宫城,反映出王室对铜器制造和资源控制权的加强,对铜器制造技术形成垄断或保护。
Ⅳ段时,在大城西北部的建筑基址规模比手工业区的居址规模大,且此处南缘紧靠小城北墙的墓葬区,从墓葬遗物来看,Ⅱ区14座墓葬平均每墓随葬陶器2.85件;Ⅲ区20座墓葬平均每墓随葬陶器3.95件,青铜器墓5座;Ⅳ区33座墓葬平均每墓随葬陶器2.09件,青铜器墓2座。表明Ⅲ区墓葬 (小城北墙) 等级较高,并自Ⅳ段起,墓葬开始增多,表明自Ⅳ段始,小城北部成为墓葬区,这与大城西北部的建筑基址时间相当。因此,推测大城西北部可能存在一片较高等级的平民居住区,而小城北墙处的墓葬区可能是此片居民的专用墓葬区。
此期,府库、仓储、手工业平民区的建设与《管子·权修》中所载的“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故地不辟则城不固”遥相呼应。
此期,构成了一核心、二轴、三环、多路的路网街区式布局。一核心指宫城,城内的路土和水渠皆以宫城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二轴,一条由倒“几”字形水道与L④构成,穿西一门、东一门,而西一门与小城北墙和南墙的距离相近,表明此轴是小城的东西向中轴线,Ⅱ段时的 G2/G5/G8已显露这条线的雏形。此轴将商城分割成南北部,以南为王室贵族和官员区域,以北为府库、仓储、手工业等区。另一条为穿大城北门的L1 及南北向沟渠组成的大城中轴线;三环即宫城、小城、大城,构成以宫城 (王室) 与周围路土—小城 (贵族与高级官员) 与小城墙—大城(较高等级平民和手工业者) 与大城墙的金字塔式等级结构;多路即每个功能区都被路土或沟渠、墙垣所隔开,形成路网街区式布局。
(三)偃师三期的布局(图九)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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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Ⅴ段
二期的布局基本不变。只是功能区发生了改变。在小城东南角出现了铸铜遗存,表明这一地区可能是铸铜区,Ⅳ段时宫城铸铜区转变为Ⅴ段小城东南角铸铜区,应是铸铜影响了宫城环境,因而再次外迁,但仍处于商城南部的贵族区,表明此时铸铜业仍掌控在贵族手中。
2. Ⅵ段
随着气候恶化,城内重要建筑皆已废弃[74],由于贵族和官员的迁移,曾经的功能区皆已不存,用于区分功能区的路网,丧失街区划分意义,传统的布局模式已不存在。但从墓葬、房址及陶窑的时间判断,此段在小城东北角外的手工业作坊与平民生活区中,可能依然有大量人口生活。
四、结语
偃师商城的布局观念从一期Ⅰ段时的临时战争基地性质的次级聚落式布局到Ⅱ段时的军事防卫为重点的“干”字形布局,至二期时,受社会分工、等级制度和“仕者近公(宫)”“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故地不辟则城不固”等理念影响,建构了以宫城为核心、二轴、三环、多路的路网街区式金字塔型布局,并在对应的路网上改建水道,再到三期Ⅵ段时,随着贵族迁移和气候的恶化,功能区随之衰落,使Ⅲ段以来形成的路网布局模式失去存在意义。偃师商城的布局观念不断变化,但利用自然水系和湖泊,打造各类水系和城防体系的思想贯穿始终。通过偃师商城城市空间格局的沿革,展现出营建过程中规划思想和营造理念的有序传承。
本文由本刊编辑部提供,作者李杰,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原文刊于《中原文物》2025年第1期,阅读原文请查阅当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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