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清晨,银行门前的石阶旁,擦鞋摊的杨某玉正低头忙着手中的活计,街上人来人往,小县城还沉浸在惯常的安宁中。忽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份平静——她抬头望去,一个黑衣男子如一阵疾风般冲向路边正在擦鞋的平头男人,左手按住对方的头,右手闪过一道寒光,仅仅十秒左右,黑衣男子便消失在了人群里。
被刺的平头男人挣扎着起身,双手紧紧捂住脖子,鲜血不断从指缝间涌出,他摇晃着走了几步,最终重重倒下,石阶迅速被染红。“杀人了!”杨某玉的惊叫引来了渐渐聚集的人群。有人认出,倒在地上的正是县公安局的民警杜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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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两小时,警方宣布案件告破,行凶者是44岁的宝塔村村民吴某华,而此时的吴某华,已在家中拨通了报警电话,平静地说:“我杀人了,你们来抓我吧。”
消息传回村里,众人都不敢相信,在邻居眼中,吴某华是个“憨厚腼腆的人,几十年来从未和人红过脸”。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十岁,一个四岁,妻子长期在娘家照顾瘫痪的父亲,他是家里唯一的支柱,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走上杀人的路?
这一切,要从两天前的一场意外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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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着雨,路面湿滑,吴某华骑着三轮车送孩子上学,途经殡仪馆门口时,不慎撞倒了刚参加完葬礼的妇女周某萍,因为车速很慢,周某萍并未受伤,只是衣服沾了泥水,吴某华赶紧赔不是,周某萍本打算不再追究,可她身后的亲家公杜某平却冲了上来。
杜某平是民警,那天穿着警服,身边还跟着朋友王某军,不等吴某华解释,两人就对他拳脚相加,吴某华倒在泥水中,无力反抗。更让他感到屈辱的是,杜某平抬起脚,用皮鞋踩在他的脸上,来回摩擦。这一切,都发生在两个哭喊着叫“爸爸”的孩子面前。
直到村长和路过交警赶来,冲突才被制止,但那份屈辱,已在吴某华心里深深埋下种子。回家的路上,大儿子问他:“爸爸,你为什么不跟他们拼?”这句话像针一样,扎进他心里最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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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吴某华捂着隐隐作痛的肋骨去了派出所,他想讨个公道,也想验伤治疗,可接待民警告诉他:“你们这属于互殴,你撞了人,各自看伤,各自承担费用。”
吴某华想不明白,明明是自己被打,对方还是执法人员,怎么就成了“互殴”?他又尝试找局里的领导,却连门都没能进去。在这个小县城,杜某平的身份如同一堵高墙,堵死了他所有的路。
村里人都知道吴某华的日子艰难,宝塔村位于城郊山坳,没有学校,他硬是把两个孩子送到县城读书,生活本就拮据。一位邻居说:“他年轻时穷得娶不上媳妇,三十多岁才成家,平时连买菜都舍不得。”贫穷让他无力赔偿,也令他在权力面前更加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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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天里,吴某华的情绪从屈辱转为愤怒,最终沉入绝望,后来在看守所里,他说自己满脑子都是被踩在泥水里的画面,他感到这世上已没有公道。
直到那天上午,他在街头偶然看见杜某平走向擦鞋摊,积压的情绪终于爆发。他转身走进对面的杂货店,买了一把水果刀,没有犹豫,也没有多余的话,他以最极端的方式,为这场纠纷画上了句号。
被捕后,吴某华对警察说:“他打我你们不管,现在我把他杀了,你们就有人管了。”这句话传到村里,三百多名村民联名写了求情信。他们并非认同杀人,只是心疼这个被逼到绝境的老实人。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平身为民警,不仅未公正处理纠纷,反而动手打人,其行为与吴某华的犯罪动机存在关联;当地公安机关的消极处理也间接激化了矛盾,但吴某华故意杀人,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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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吴某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被改判无期徒刑,而他的两个孩子,却成了背负“杀人犯儿子”之名的留守儿童。
一场原本可以化解的冲突,一步步走向无法挽回的结局。真正令人叹息的,或许并非一个人的失控,而是那些本可以阻止悲剧发生的机会,一次次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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