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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10月22日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关于朱逸杰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据《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朱逸杰先生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杭银消〔2025〕48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核准朱逸杰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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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管要求,杭银消费金融应督促朱逸杰严格遵循金融监管总局的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文件将失效,浙江监管局也将启动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外,杭银消费金融还需督促朱逸杰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充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
据此前报道,2025年10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多项任职资格批复,涉及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多名人事变动。
在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方面,根据《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段美宁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杭银消〔2025〕47号)及相关补正材料,经审核,段美宁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
同样,《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磊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杭银消〔2025〕46号)及相关补正材料也获审核通过,江磊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被核准。其到任要求及后续履职规范与段美宁一致。
在董事任职资格方面,《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霍博华先生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杭银消〔2025〕49号)及相关补正材料经审核,霍博华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得到核准。霍博华同样需在规定的3个月内到任并报告相关情况,公司也需督促其遵循法规、树立合规意识、尽职履职。
2025年9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其参股企业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情况。公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杭银消金未经审计总资产629.81亿元,同比增长21.1%;净资产69.24亿元,同比增长12.4%;营业收入27.88亿元,同比增长3.34%;实现净利润4.85亿元,同比增长5.43%。
公开资料显示,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地位于浙江杭州,注册资本25.61亿元。从股东结构来看,杭银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为杭州银行,持股比例为42.95%;第二大股东为迪润(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34%,由出行巨头——滴滴出行全资持股;第三大股东为中国银泰,持股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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